1、高新技术开发协议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签订,合作开展高新技术开发项目,达到共同发展与利益的最大化。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2.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3. 甲方和乙方均对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愿意共同合作开展该项目;基于上述约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介绍1.1 甲方和乙方共同开发的项目名称为
2、【项目名称】,项目的概述、目标、范围和计划等详细内容见附件1。1.2 甲方和乙方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并共同推动项目的进展和实施。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设备、场地以及其他必要资源;(2)配合乙方开展技术研发、测试、改进等工作;(3)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4)保护乙方在项目中的合法权益;(5)其他甲方在项目中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人员参与开发工作;(2)遵守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3)保护甲方在项目中的合法权益;(4)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
3、项目研发工作;(5)其他乙方在项目中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使用3.1 甲方和乙方共同努力开发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3.2 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转让技术成果。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双方应保守该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2 对于因保密义务的违反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协议解除与纠纷解决5.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协议可提前解除:(1)甲乙双方自愿终止合作;(2)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3)依法解散或宣告破产。5.2 对于因协议解除引起的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双方可协商确定】。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