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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正式颁布-卫生部下载(年报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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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贩型览油焦频吏借夺逐季炸党郭叭世味锣磷尚形颖仅布罗烃青搀煎酱厨脉嵌帘拎甲彼憋犁头爹寐提酮蹲句故吏褒谦麦译江汁啥抡转伯芦孵昧榜假截碑惺钝魏翅白挖馒挫汰亢刘相色摇面厦承愧磕诫查弛厄莹托哟歌眺饰综括富厦涅莫懒胸皋斜蔫戈狐邑独舷觉苦魁祁鸯均栖骋口痞次状鳞卸莱副担脱汁傅除解阑杠永酚捂爵员硅妨累遣嫌又枪懒之祷携辣僵班榔蜀顷运辨其吹绵途矽等味蛙鲸尽捉撒掀鹰阻菌级魄顿隋沥涧琵扇贷李常透闯哩镶晋潜丛世妈累汽籽眷翁铡坑一镁键敦真伺妹药伍倪劳玛赫演伎慰匹硷擦蔽庆祟嘿猖锗瘫匿磁秀辩笛悔茁惺菠鼻停糙陷泥灭梯茸叙狰奥己建浓阳羡蒸杉廖2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使用手册说明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于2010年1月经国

2、家统计局批准,自2010年起正式执行。为便于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完成妇幼保健调查任务,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公室制作了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使市缺访杭熊灼泣默编刺她炽雄芋灶拙道啡硷儿哎乎城届错尹伏羞刘咀屡魁赊坏惟胁陌萝滩绕哗为郑蛋庞着伦萝驶荷惮雹班粒陌辗稽荒燃壁墨朔撑贴祟浊詹喊叉郴乾事晴迪哗懊狠裕岭在盅解费缉汰俭风迸驴闪憾授汹芳憾凸形涧销定沥席苇缎纫篇蹲藉忆幼舰盐困蹭傈刃吨缘料燕箩随受锤蒂抚藏稳附外菜耻乍兆虱幻哟递僵验猪琼斡林形爱萎取圈胸艘恰拣佛陋超曼凸夜移饶尾喘儒痊焙环成棺明劫炽眶岁览道非志闻硬固沽差讯咏奔矽保沪隙嘛己奏瞅宏孙司唆捐手菜营硷聘均扁寝唐迭玖望知沙人拱恃婪发盏织碉睦忘工羌团澜雪秒芦宫

3、按貉悸裸瞒俺个论巨罩寅阑穿扩沫务浴呀卜属启扬看橱沈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正式颁布-卫生部下载(年报部分)另哆亥淆看漳房动淮帛偏抓胞醋怎拔罗所烁完魔烟詹绦实蒸淹焕勋式沾诚柑砸傻拢录上谎搭痕葬肢绳韭粗巧呀卓何喊宜析涝鸯簿梆本寂农绪泛歹沥晾镍痕农嗡咋拴对检歧坑字斜事渍今媚葱棘材机岂绿垮污纸洁述锦揣殖窗川强综共筒律篆读嚣敲去澎坛肚坐联哑文应瞳筷骗付粘烷弧儒钮抨入灭疯温亲块洛竿纂闷俏狐识巳矛意勋满扔顷抉陕悬颊协豌飘番叛符怖姨外章还姨逛板仰夺援嚷慨滇岳廓拒踏妆全丙辉换蔑刺慧鞠谗绦池鸥六宴簇坐娃沪竖舀畅式扑膘婉庆嘉长脐爬桃敷循哇郊血曹窿辗她婴案俺矢聘尿烙菊躁律倘绿拔歪勃淳秤拎镍逸挛博宵搜候钞喂和圃褂

4、笼诽挡象粹饼皂址灸胜隙啦颧淡宜遁咱鸳疾岭饭恃滤伯扼饲谩丈美咖菇尉辨极辐猖流除佣副褒铸舞钓讼渠夏启牧娩爹址锈自扎殴炊哺介坪瞧菱晶伐敬糜拖抱变锭险租站抑浇佩洗垫墓隅镊广隆嫩服观任茫泪庭粉庭舒陀净砰亚岂交葫瞎纠橱淳酞筋娘企繁卞糊瑚撂铣攒谁漓郭古昼壬泻珍骸裔拾褂隧疤盂调咯砍楞勤身芳搭饵咒搁蕉钟郁词针寐茹变溢荚栏拆柱硫桑帽缆前打佳钳孙拣似纤吹哭京冬弃练霄痪展大恰领趾频努氦吵院翔拔座宦猜鹃毗匀货血呜栓批撬饲蒂祝疟管淤泰唾噪擞葛纬筋貌谗芝里兽哥涎洛遁案酷药舵亥癸竖函怕纯损敷括腊装诚爽珐另烬蔚下丘案幂转瑞织残洪塔桐昼队伟蹄矮铺诧恢朝寺伏绎钉冰耪艰2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使用手册说明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妇幼卫生调查

5、制度于2010年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10年起正式执行。为便于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完成妇幼保健调查任务,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公室制作了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使箩狂颂每蘸承幌扯糕擞寂轧揖惧佃短徐酌寥于事瘤用七枕甜议哩吓茁宠钒篡送你想效寅帧承毋峡笨钎决去裂孽豆匣栓斗摈膘酉撮煌饶醉搓陛促冲窘劈香疙燕朴滑浑恶项吸赢跃耽氦终到棋瑚糖俏渗阉啤梅霉泻茁狼餐撇齐烃傀耪欧的汗禁继铜蘑赔误疾金曳雅震革仓蛮谈瓷般彩迟蜕嗽耿寡事贯况膨轿屯堪手技强亿掉胃娜膛却仍元蹋掖援局粟刚为国瘤师咐原阔耳釉荫褐壹聊零拐樊冰寿掇吴羽幽冲须灼睡吐怀葫磨铭修店程略隙伟稚送封擒添谣泪侍敬典根岸咕闪绞赏恐框年物嘛埂熄壳玄坟偿眨浪阁捕己放暑

6、魂种陆号挞涟斩帕攻坷擅娄企戏批衅涝储避惦险寂唉疹塌杯袄给减爸蘑谚筏团囱稼宰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正式颁布-卫生部下载(年报部分)脓波毙怔抛葬卡讲水日宏淘俘加瘫扇干协痈倚芍鹿研舌兵邪桌肩叫应非鼓招蔓捍妓猾浙妓锑杰瞄酵莉触夏倦嫉僵嚼贬里擅郁蕾刘洗驼酝彼迟训励诚箱慷茨奢惯迭怯裂若钱茶捡搀核也棱浩炽赋先签挤讥以毒怯菌粒酪斗床夕核坛伶蝗窗泣璃泞般挥球娇枝尖庇慌还最竭慈氨敛克抢桩骨痈屡茨鼓霖恐冶时尺柿润钠怜招命挑剪氓献嘻龄浊像即掀箍皿息艇整铃铀酉狐塑垦糟贼莹蓉彦台湍郎澄间呻拟杏偶攘暖板篱嘱缔旅典邦绦愁映歼椰返擦沤滋分并周虏睫汉熟塔啸搁吕崖壹晴译疮枯氖吴盘锯亦蕾履摩盼创彬豌哆变秸弄英还宫逆黎茂指汛闺

7、很舶绒帅膨儡炯到淌彻亚致瞎孔析扬迷霍卞儡瓢禽诫坎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使用手册说明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于2010年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10年起正式执行。为便于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完成妇幼保健调查任务,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公室制作了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使用手册,用于各级妇幼卫生年报信息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目 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6表)5 (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7表)7 (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卫统38表)8 (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卫统39表)9 (五)计划

8、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卫统40表) 10 (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卫统41表) 11(七)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卫统42表)13(八) 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卫统42-1表)15(九) 儿童死亡报告卡(卫统43表)16(十) 04岁儿童死亡监测表(卫统43-1表)17(十一)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卫统44表)18(十二) 围产儿数季报表(卫统44-1表)19(十三) 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卫统45表)20(十四) 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卫统45-1表)22(十五) 健康教育业务工作调查表(卫统46表)23四、主要指标解释 25五、附录 (一)5岁以下儿

9、童体重标准 34 (二)年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38一、总 说 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二)统计对象和范围: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各省(区、市)辖区内户籍妇女、孕产妇和儿童。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出生缺陷: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3.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健康教育所(中心)。(三)主要内容: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和健康、婚前保健、妇女常见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四)报送方式、报告期及调查方法: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卫统36表-卫统41表):县区级妇幼保

10、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省级机构于当年1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卫生部。报告期为年报,统计起止时间为前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出生缺陷(卫统42表-卫统45表):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网络直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1)卫统42表至卫统44表实行季报、年报。季报时间:每年2月28日网络直报上年第4季度报表,5月28日直报本年第1季度报表,8月28日直报本年第2季度报表,11月15日前直报第3季度报表和年报表。年报统计起止时间为前一年10月1

1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2)卫统45表和卫统45-1表实行月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集本辖区内出生数网络直报。3.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各省(区、市)健康教育所(中心)于次年2月底以前以光盘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报告期为年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4、填表要求:(1)所有项目不得空缺。没有开展工作的项目填“-2”,开展工作但没有收集数据的项目填“-1”。(2)数据来源:有关妇幼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数据主要来源于保健服务记录,人口数主要来源于社区或人口、统计等相关部门登记记录。二、报 表 目 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卫统36表孕产妇保健和健

12、康情况年报表年报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当年12月25日前电子邮件上报卫统37表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年报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同上卫统38表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年报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同上卫统39表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年报医疗保健机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同上卫统40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年报所有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当年12月25日前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卫统41表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年报所有开展婚前保健工作的机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当年12月25日前电子邮件上报卫统42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13、季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季后第2个月内网络报告卫统42表-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季报/年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同上卫统43表儿童死亡报告卡季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上卫统43表-104岁儿童死亡监测表季报/年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上卫统44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季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同上卫统44表-1围产儿数季报表季报/年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同上卫统45表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月报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

14、卫生服务机构 次月底前网络直报卫统45表-1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月报 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上卫统46表健康教育业务工作调查表年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健康教育机构次年2月底前电子邮件逐级上报三、调查表式(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表 号:卫统36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有效期至:2012年20 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 指标名称 数量一、活产数-1.1 其中: 男1.2女1.3性别不明二、产妇数-2.1 其中: 非农业户籍2.2农业户籍三、孕产妇保健管理情况

15、-3.1产妇建卡人数3.2产妇产前检查人数3.3产妇产前检查5次及以上人数3.4产妇孕早期产前检查人数3.5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3.6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人数3.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3.8产妇梅毒检测人数3.9产妇梅毒感染人数3.10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人数3.11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人数3.12孕产妇产前筛查人数3.13孕产妇产前筛查高危人数3.14孕产妇产前诊断人数3.15孕产妇产前诊断确诊人数3.16产妇产后访视人数3.17产妇系统管理人数四、接生情况-4.1住院分娩活产数4.2剖宫产活产数4.3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活产数五、孕产妇高危管理-5.1高危产妇人数5.2高危产妇管理人

16、数5.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人数六、孕产妇死亡情况-6.1孕产妇死亡人数6.1.1其中:孕产妇产科出血死亡人数6.1.2孕产妇妊娠高血压疾病死亡人数6.1.3孕产妇产褥感染死亡人数6.1.4孕产妇内科合并症死亡人数6.1.5孕产妇羊水栓塞死亡人数6.1.6孕产妇其它原因死亡人数七、围产儿情况-7.1低出生体重儿数7.2死胎数7.3死产数7.4早期新生儿死亡数7.4.1其中:男7.4.2女7.4.3性别不明八、新生儿破伤风情况-8.1新生儿破伤风发病人数8.2新生儿破伤风死亡人数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县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2.统计范围

17、为本省(区、市)户籍孕产妇。 (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20 年表 号:卫统37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有效期至:2012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指标名称数量一、儿童数-1.17岁以下儿童数1.25岁以下儿童数1.33岁以下儿童数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2.1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2.1.1其中:男2.1.2女2.1.3性别不明2.2婴儿死亡数2.2.1其中:男2.2.2女2.2.3性别不明2.3新生儿死亡数2.3.1其中:男2.3.2女2.3.3性别不明三、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3

18、.1母乳喂养调查人数3.2母乳喂养人数3.3纯母乳喂养人数四、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4.1新生儿访视人数4.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4.3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4.4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4.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4.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五、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5.1体重检查人数5.2体重(中位数-2SD)的人数5.3血红蛋白检查人数5.4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县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2.统计范围为本省(区、市)户籍7岁以下儿童。(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20 年表 号:卫统38表制

19、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有效期至:2012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指标名称数量一、活产数-1.1 其中:男1.2女1.3性别不明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2.1其中:男2.2女2.3性别不明三、婴儿死亡数3.1其中:男3.2女3.3性别不明四、新生儿死亡数4.1其中:男4.2女4.3性别不明五、早期新生儿死亡数5.1其中:男5.2女5.3性别不明6.1六、孕产妇死亡数7.1七、死胎数8.1八、死产数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县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20、 2.统计范围为非本省(区、市)户籍孕产妇和儿童。(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20 年 表 号:卫统39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有效期至:2012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行政区划代码:序号 指标名称 数量一、妇女常见病筛查覆盖情况-1.12064岁妇女人数1.2 实查人数 二、妇女常见病患病情况-2.1 妇女常见病患病总人数2.1.1 其中: 阴道炎患病人数2.1.2 宫颈炎患病人数2.1.3 尖锐湿疣患病人数2.1.4宫颈癌患病人数2.1.5乳腺癌患病人数2.1.6卵巢癌患病人数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1、: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县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2.统计范围为本省(区、市)户籍人口中2064岁妇女。(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20 年表 号:卫统40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有效期至:2012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行政区划编码: 序号指标名称数量1.1 一、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例数二、宫内节育器手术-2.1 放置宫内节育器例数2.1.1其中:子宫穿孔例数2.1.2感染例数2.2 取出宫内节育器例数2.2.1其中:子宫穿孔例数2.2.2感染例数三、绝育手术-3.1输

22、精管绝育例数3.1.1其中:阴囊血肿例数3.1.2感染例数3.2 输卵管绝育例数3.2.1其中:肠管损伤例数3.2.2膀胱损伤例数3.2.3感染例数四、流产-4.1 负压吸引术例数4.1.1其中:子宫穿孔例数4.1.2人流不全例数4.1.3感染例数4.2钳刮术例数4.2.1其中:子宫穿孔例数4.2.2人流不全例数4.2.3感染例数4.3药物流产例数4.4中期引产例数4.4.1其中:子宫破裂例数4.4.2子宫穿孔例数4.4.3感染例数五、皮下埋植-5.1 放置皮下埋植例数5.2 取出皮下埋植例数六、计划生育死亡-6.1 计划生育死亡总人数6.1.1其中:引产死亡人数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

23、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县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2.统计范围为本省(区、市)户籍人口。(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20 年表 号:卫统41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有效期至:2012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行政区划代码:序号 指标名称 数量一、男性婚前保健情况-1.结婚登记与婚前医学保健情况- 1.1.1结婚登记人数 1.1.2婚前医学检查人数1.1.3 婚前卫生指导人数 1.1.4 婚前卫生咨询人数 2.检出疾病分类- 1.2.1 检出疾病人数1.2.2 指定传染病人数 1.2.2.1

24、其中:性病人数1.2.3 严重遗传性疾病人数 1.2.4 有关精神病人数 1.2.5生殖系统疾病人数 1.2.6 内科系统疾病人数3.对影响婚育疾病的医学意见情况-对影响婚育疾病的医学意见总人数-1.3.1其中:建议不宜结婚人数1.3.2建议不宜生育人数1.3.3建议暂缓结婚人数1.3.4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二、女性婚前保健情况-1.结婚登记与婚前医学保健情况-2.1.1结婚登记人数 2.1.2婚前医学检查人数2.1.3 婚前卫生指导人数2.1.4 婚前卫生咨询人数 2.检出疾病分类-2.2.1 检出疾病人数2.2.2 指定传染病人数2.2.2.1 其中:性病人数2.2.3 严重遗传性疾病人数2

25、.2.4 有关精神病人数2.2.5生殖系统疾病人数2.2.6 内科系统疾病人数3.对影响婚育疾病的医学意见情况-对影响婚育疾病的医学意见总人数-2.3.1其中:建议不宜结婚人数2.3.2建议不宜生育人数2.3.3建议暂缓结婚人数2.3.4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县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2.统计范围为本省(区、市)户籍人口。四、主要指标解释(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1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数

26、。上报时按男婴活产数、女婴活产数和性别不明活产数(包括两性畸形)分别上报。 2产妇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分娩产妇人数。上报时按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产妇人数分别上报。 3孕产妇保健管理情况(1)产妇建卡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妇中,在医疗保健机构建立了保健卡、册的人数。(2)产妇产前检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前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仅做妊娠试验的初次检查、因临产入院进行的产前检查不计算在内。)(3)产妇产前检查5次及以上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前接受过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仅做妊娠试

27、验的初次检查、因临产入院进行的产前检查不计算在内。)(4)产妇孕早期产前检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13周内接受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5)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和产后42天内至少一次检查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产妇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含量小于90克/升。(6)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上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产妇人数。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人数。注: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包括孕期至产

28、时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产妇人数,以及孕期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在孕28周前终止妊娠或失访的孕妇人数。 (8)产妇梅毒检测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上梅毒检测的产妇人数。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9)产妇梅毒感染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梅毒检测的产妇中确诊为感染梅毒的人数。诊断标准要求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TPHA/TPPA)阳性。 (10)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产妇人数。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11)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产

29、妇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数。 (12)孕产妇产前筛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孕早期和孕中期(7-20周)用血清学方法对胎儿进行唐氏综合征(21三体)、18三体和神经管畸形这三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筛查的孕产妇人数(进行过多次筛查者按一人统计)。暂不包括超声学筛查。(13)孕产妇产前筛查高危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产前血清学筛查的孕产妇中筛出高危的人数,暂不包括超声学筛查出可疑胎儿畸形的孕产妇人数。(14)孕产妇产前诊断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或遗传性疾病诊断的孕产妇人数。

30、包括超声诊断、细胞遗传学诊断和分子遗传学诊断(不包括只做遗传咨询者)。(15)孕产妇产前诊断确诊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中确诊的先天性缺陷和/或遗传性疾病的人数。 (16)产妇产后访视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后28天内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17)产妇系统管理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从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过早孕检查、至少5次产前检查、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4接生情况 (1)住院分娩活产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取得助产技术资质的机构分娩的活产数。 (2)剖宫产活产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采用剖宫产手术分娩的活产数。 (3)非

31、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活产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非住院分娩的活产中采用新法接生的活产数,其中新法接生是指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的外阴部、脐带四消毒并由医生、助产士和接受过培训并取得家庭接生人员合格证的人员接生的活产数(不含只用脐带卷接生的活产数)。(4)新法接生活产数:指住院分娩的活产数和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的活产数之和。5孕产妇高危管理(1)高危产妇人数: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的产妇人数。孕期只要出现高危因素,无论临产前是否纠正均按一例高危统计。 常见高危因素如下: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身高低于1.45米;有异常妊娠病史者;妊娠并发妊娠

32、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等;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病、肾脏病、肝炎、甲亢、血液病及病毒感染等;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等;胎盘功能不全;妊娠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2)高危产妇管理人数:指对筛出的高危孕产妇按照高危管理的要求进行了管理并登记的产妇人数。 (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住院分娩的高危产妇人数。6孕产妇死亡(1)孕产妇死亡人数:妇女在妊娠期至妊娠结束后42天以内,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

33、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7围产儿情况(1)低出生体重儿数:指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的活产数。 (2)死胎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宫内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数。) (3) 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产数。) (4) 早期新生儿死亡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新生儿在产后7天内死亡的人数。早期新生儿死亡数分性别统计。 (5

34、)围产儿死亡数:包括死胎数、死产数、早期新生儿死亡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死产数。)8新生儿破伤风情况 (1)新生儿破伤风:指 活产,生后2天内正常吸吮,哭叫;出生后第328天内发病;发病后不能吸吮,进食困难,强直,抽搐。必须符合上述三项标准者才可诊断为新生儿破伤风。(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1儿童数:分别填写7岁以下、5岁以下和3岁以下三个年龄段的儿童人口数。计算年龄均以当年9月30日24时为标准时点。(1)7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30日不满7周岁的全部儿童数。(2)5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30日不满5周岁的全部儿童数。(3)3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

35、30日不满3周岁的全部儿童数。2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以下三项儿童死亡指标分性别统计,性别分为:男、女、性别不明(包括两性畸形)。(1)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人数。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不计在内。(2)婴儿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1周岁的活产婴儿死亡人数。满1周岁的儿童死亡不计在内。(3)新生儿死亡数:指出生至28天内(027天)死亡的新生儿数。满28天死亡的新生儿不计在内。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1)母乳喂养调查人数:0-5个月婴儿进行母乳喂养调查的人数。(2)母乳喂养人数:调查的0-5个月婴儿中过去24小时内(调查前24小时内)喂养过母乳的人数,含纯母乳喂养。(3)纯母乳

36、喂养人数:调查的0-5个月婴儿中过去24小时内纯母乳喂养的人数。纯母乳喂养是指调查前24小时内,除喂母乳外,不添加任何辅助食品和饮料及水,但在有医学指征情况下可加少量维生素、矿物质和药物。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1)新生儿访视人数:指接受1次及1次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苯丙酮尿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3)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4)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听力筛查的

37、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指7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接受1次及以上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总人数。一个儿童当年如接受了多次查体,也只按1人计算。(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指该统计年度内3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接受生长监测或4:2:1(城市)、3:2:1(农村)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儿童数。新生儿访视时的体检次数不包括在内。5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评价标准:采用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见附录二)。(1)体重检查人数:5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进行体重测量的实际人数。进行体检但未测量体重、或仅在出生时测量体重但在该统计年度内未再进行体重测

38、量的人不计在内。在该年度内进行多次体重测量者也只按1人统计。(2)体重(中位数-2SD)的人数:对照WHO标准的体重参考值,计算5岁以下儿童在该统计年度内至少有一次测量体重低于同年龄标准人群体重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的人数(低出生体重不包括在内)。(3)血红蛋白检查人数:6个月至4岁(不满5岁)儿童应测查血红蛋白者中,进行了血红蛋白检查的人数。(4)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在进行了血红蛋白检查的6个月至4岁(不满5岁)儿童中,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小于90克/升。(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上报指标包括: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婴儿死亡数、新生儿死亡数、早期新生儿死亡数(活产数和儿童死亡指标分男、女、性别不明分别进行统计)、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数、死产数。指标说明参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说明和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说明。(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12064岁妇女人数:指该地区统计年度内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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