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公共管理类)
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以下简称“信易贷”)的合规办理,规范 “信易贷”业务操作,明确各环节尽职要求,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依据《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的操作及风险控制。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本作业指导书所称 “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是指面向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的正式从业人员,按特定的授信条件和要求给予客户一定免担保授信额度,允许客户在约定的授信额度
和期限内使用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用途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
3、 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客户经理岗
负责营销客户;
负责“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的受理;
负责收集申请资料并核实原件,通过面谈、电话访
影像扫描岗
征信审查岗
放款审查岗
4)
5)
谈、上门等方式,对客户主体资格、还款意愿和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负责撰写调查报告,并在贷款调查报告中明确贷款调查意见;负责客户授信后网上用款功能开通,贷款发放后的监测、回收、预警及风险事项报送、逾期催收、不良清收等贷后管理工作。
4)
5)
档案管理岗支行柜员岗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信息录入岗
1)
2)
接收“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申请资料,并做好交接登记;
及时在个贷系统中建立客户及业务信息,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1)
2)
3)
4)
5)
征信审查岗放款审查岗影像扫描岗支行柜员岗档案管理岗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影像扫描岗
1)
2)
根据要求审核实物资料是否为原件,及时扫描影像资料,确保实物资料、影像信息的一致;负责授信及出账后业务档案资料的归集与整理,并做好与档案管理岗的交接。
1)
2)
3)
4)
5)
6)
放款审查岗征信审查岗信息录入岗合同签订岗支行柜员岗支付审查岗
7)
客户经理岗
8)
档案管理岗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征信审查岗
1)
2)
3)
4)
通过电话认证,确认是否本人申请以及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收入等要素信息;
通过第三方渠道核查申请人是否涉及诉讼或存在被执行记录;处理专家系统相关业务提示;核查申请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1)
2)
3)
4)
5)
6)
7)
客户经理岗信息录入岗合同签订岗放款审查岗影像扫描岗档案管理岗支行柜员岗
8)
支付审查岗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合同签订岗
1)
2)
3)
4)
5)
6)
补登放款账号后生成指定合同;核实借款人身份,向借款人解释合同条款内容,包括:授信期限、金额等;经借款人确认无误后,指导借款人按合同载明的授信要素当面签署我行规定的文本合同;履行我行用章程序,提交至放款审查岗;按要求整理,保管并递送客户资料;
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馈合同签订中所出现的风险事项。
1)
2)
3)
4)
5)
征信审查岗放款审查岗档案管理岗支行柜员岗影像扫描岗
分支行风险管理部放款审查岗
1)
2)
3)
4)
审核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的一致性;审核合同签章的完整性、准确性;落实审查意见及其他管理要求;审查无误后进行额度启用。
1)
2)
3)
4)
5)
6)
信息录入岗征信审查岗合同签订岗客户经理岗影像扫描岗档案管理岗
7)
支行柜员岗
8)
支付审查岗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支付审查岗
1)
2)
3)
查询客户的授信信息,并审核用途的合规性;与客户当面逐一签订《个人公开授信业务用款申请书》和《贷款支付委托书》(如需);负责“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授信项下单笔贷款的审核(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支付方式等)及系统中的业务新增。
1)
2)
3)
4)
5)
影像扫描岗征信审查岗放款审查岗档案管理岗支行柜员岗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档
1)
按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授信业务档案;
1)
2)
信息录入岗征信审查岗
案管理岗
2)
3)
负责授信业务档案及相关资料的入库与出库登记、交接;
配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等防范措施,避免档案受损。
3)
4)
5)
6)
7)
合同签订岗放款审查岗影像扫描岗客户经理岗支行柜员岗
8)
支付审查岗
支行柜员岗
1)
负责“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授信项下单笔贷款的复核、发放操作。
1)
2)
3)
4)
5)
信息录入岗征信审查岗合同签订岗放款审查岗影像扫描岗
6)
档案管理岗
7)
客户经理岗
8)
支付审查岗
4、 基本规定
(1) 授信对象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人群为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中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其他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且其在我行个贷系统中的信用评级不得低于A+级。
a)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是指党政、政协及民主党派、群众社团的各级机关及办事机构(具体标准参照附录 1《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分类表》)。
b) 公务员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之规定,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
c)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
d) 其他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是指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中其他正式在编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 授信条件
a)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b) 申请人年满24周岁(含)且年龄与授信(或贷款)期限之和男性不超过59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c) 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藉或居留证明),如户籍和身份证均非经办行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或配偶名下经办行所在地的居住性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契约);
d) 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需位于经办行所在地、所任职务职级符合我行认定条件,且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e) 申请人具有所在单位的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填列的由本行提供的格式化职务、职级及收入证明;
f) 信用记录符合本行要求,贷款及贷记卡两者逾期月份数合计在12次(含)以内、贷款或贷记卡最长逾期月数在 3次
(含)以内(其中贷记卡因持卡人未开卡、实际形成贷记卡扣年费不成功的逾期记录,可由发卡银行的贷记卡管理部门出具未激活或未开卡的证明,或由经办行出具非恶意逾期认定证明后,逾期次数可以扣减计算);
g) 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h)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授信额度公共管理类“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其授信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行政级别确定。具体行政级别划分请参照附录 2
《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
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最高授信额度 单位:万元
地区类型
地区
科员级及以下
乡科级
县处级
厅局级及以上
A 类
上海、北京
25
40
60
100
B 类
杭州、苏州、无锡、
20
30
50
80
C 类
常州、南通、扬州
15
25
45
75
D 类
泰州、镇江、盐城
15
25
40
70
(4) 授信期限
a) 循环额度类“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授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且授信项下单笔贷款的起贷日和到期日应在授信有效期限内。
b) 非循环额度类“信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授信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5) 贷款利率
授信项下单笔贷款的利率按发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及我行产品定价政策执行。
(6) 还款方式
a) 贷款期限一年(含)以内的,可采取以下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一次还本;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b) 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取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7) 贷款用途
a) 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用途仅限于客户本人及其家庭消
费,如:装修、购车、结婚、旅游、留学、大额耐用品消费等; b) 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公司或个人经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用途;
c) 开通网银用款功能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用途证明材料的金额不得低于其授信额度。
(8) 放款方式
a) 柜面用款:按我行现有规定执行。
b) 电子渠道用款:单户每日用款不超过30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本流程包括:“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授信额度确立作业流程、“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授信项下单笔贷款作业流程两个流程。
5.1 “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授信额度确立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授信前调查、额度确立和授信后风险管理三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A1
借款申请
借 款人
借 款 人 申 请 ” 信 易贷”(公共管理类)业务,应按本行要求填写《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告客户
《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书》、《个人征信授权书》、《借款人及配偶基本信息表》。
并提供下列资料:
本 人 身 份 证 原件;
身份证为非经办行所在地的,需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经办行所在地户籍;
经办行所在地居留证明及借款人(或配偶)名下经办行所在地的居住性房 产 证 明(房产证或契约);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填列的由本行提供的格式化职务、职级及收 入 证 明 原 件(其工作单位需位于经办行所在地);
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务管理办法》,
第七
条。
ⅠB1
授信受理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部 / 客 户经 理岗
根据客户申请,经办行个人客户经理对照《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及本作业指导书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后转入授信调查程序;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相关材料退回客户,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
十二
条。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则 》 ,第 八条。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3)《个人 贷 款管 理 暂行 办法 》 ,第 十 一条 , 第十 二条 , 第十 三条。
ⅠB2
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部 / 客 户经 理岗
是,转节点Ⅰ
B3。
否,转节点Ⅰ
A1。
ⅠB3
贷前调查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部 / 客 户经 理岗
但不
1)
2)
3)
4)
5)
贷前调查的重点包括
限于:申请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是否健康;
实地调查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所任职务职级是否符合我行认定条件,核实申请人移动电话及办公电话,收集申请人有效工作证明(如有);申请人信用状况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申请人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负债及担保状况是否影响本行债权安全,是否具备还本付息能力;申请人是否涉及诉讼或存在被执行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第
二十
七。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
十五
条。
《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银行个人授信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第八条,第
九条。
未 调 查核 实 借款 人 身份 的 真实 性 、未 调 查核 实 借款 人 贷款 用 途的 真 实性 、 合规 性 、申 报 的授 信 业务 必 备材 料 不完 整 或已 失 效扣 除 违规 积分。
ⅠB4
判断是否符合
分 支行 个
1)
是,转节点Ⅰ
B5。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授信条件
人 业务部 / 客 户经 理岗
2) 否,转节点Ⅰ
A1。
ⅠB5
形成调查报告
分 支 行 个人 业务部 / 客 户经 理岗
个人客户经理对资料及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提出明确的结论性调查评估意见,并对调查结论负责。
《 个 人贷 款 管理 暂 行办
法 》 ,第 十 四条。
《银行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调 查 报告 内 容不 完 整或 调 查结 论 不明 确 、调 查 报告 的 结论 与 事实 严 重不 符 扣除 违 规积分。
ⅡC1
信息录入 / 系统评级
分 支行 个 人 业务部 / 信 息录 入岗
信息录入岗负责将申请信息录入个贷系统,并对录入信息的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
个贷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评定
申请人信用等级。
《 贷 款通
则 》 ,第 三 十二条。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四条。
《银行个人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第九条(四)
。
个 贷 系统 信 息录 入 不完 整 或错 误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ⅡD1
影像扫描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
部 、风 险管 理部 / 影像 扫描岗
影像扫描岗根据要求审核实物资料是否为原件,及时扫描实物资料,并对实物资料与影像件的一致性负责。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四条。
ⅡC2
生成评级结果
系 统 自 动生成
个贷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评定申请人信用等级,对于信用评级在 A+及以上的借款人予以准入。
《贷款通则》第二十
六条。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四条。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ⅡC3
判断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部 / 信 息录 入岗
若是,转节点Ⅱ
E4。
若否,转节点Ⅰ
A1。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四条。
ⅡE4
征信审查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
部 、风 险管 理部 征信 审查岗
征信审查人员根据申请资料、评级信息及专家系统业务提示,按照征信审查操作工作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征信审查:
通过第三方渠道核查申请人是否涉及诉讼或存在被执行记录。
电话认证
确认是否本人申请并核查相关申请信息,与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或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其职
务职级等信息;
处理专家系统相关业务提示;
核查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一条。
存 在 超越 权 限进 行 审批 的 行为 , 存在 逆 程序 或 减程 序 进行 审 批的 行为 , 授信 决 策不 符 合国 家 有关 方针 、 政策 、 法规 和 我行 信 贷政 策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ⅡE5
判断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
部 、风 险管 理部 / 征信 审查岗
若是,转节点Ⅱ
F6。
若否,转节点Ⅰ
A1。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五条。
ⅡF6
合同签订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部 / 合 同签 订
补登放款账号后生成指定合同;
核实借款人身份,向借款人解释合同条款内容;
经借款人确认无误
1)《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商 业 银行
法 》 ,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岗
后,指导借款人按合同载明的授信要素当面签署我行规定的文本合同;
4) 履行我行用章程序,提交至放款审查岗。
第 三 十七条。
《贷款 通则 》 ,第 四 十条 。
《个人 贷 款管 理 暂行 办法 》 ,第 二 十三 条 ,第 二 十条 , 第二 十 七条。
办
法 》 ,第 十 六条。
则 》 ,第 九 条( 七 )
。
ⅡG7
合同审查 / 额度启用
分 支行 个 人 业务
部 、风 险管 理部 / 放款 审查岗
审核纸质合同与电
子合同的一致性;
审核合同签章的完整性、准确性;
落实审查意见及其他管理要求;
审查无误后进行额度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
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到两百一十
一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
五条。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六条。
未 按 授信 放 款审 查 操作 规 程审 查 放款 要件 、 未落 实 审批 意 见而 发 出放 款 指令 的 、超 过 审批 有 效期 限 发出 放 款指 令的 、 不符 合 授信 业 务支 付 条件 规 定放 款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ⅡB8
开通网上用款电子功能
分 支行 个人 业务部 / 客 户
1) 借款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经办行申请网银用款功能开通:
a) 本人身份证明
节点
任务
名称
部门 /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经 理岗
原件;
b) 与经办行签订
的合同原件; c) 用以证明贷款用途的相关材料(相关用途证明材料的金额不得低于其
授信额度)。
2) 填写《个人授信业务电子银行用款功能开通申请书》。
Ⅲ
B1
贷后监测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客户经理岗
按《银行个人信贷 业 务 贷 后 管 理 办法》及本行授信后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九条-第二十 四条 、 第三 十 二条。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则 》 ,第 二 十二 条 ,第 二 十三条。
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贷后 首 次监 测的 、 未按 时 效要 求 进行 贷 后全 面 监测 的 、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逾期 贷 款催 收 的扣 除 违规 积分。
ⅢH1
归档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岗
按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授信业务档案。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六条。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则 》 ,第 二 十一条。
未 按 档案 管 理要 求 立卷 、 归档 、 保管 、 ,未 做 好日 常 保管 及 维护 工作 , 造成 档 案损 毁 、遗 失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5.2 “信易贷”(公共管理类)授信项下单笔贷款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二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
A1
客户申请用款
借款人
借款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经办行申请用款:
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与经办行签订的合同原件;
与合同对应的放款银行卡;
用以证明贷款用途的相关材料。
Ⅰ
B1
受理审查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支付审查岗
规
查 询 客 户 的 授 信 信息,并审核用途的合性。
《 个 人贷 款 管理 暂 行办法》第 二 十七条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二 五条-第二十 九条。
未 按 授信 放 款审 查 操作 规 程审 查 放款 要件 , 扣除 违 规积分。
Ⅰ
B2
判断是否符合用款条件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支付审查岗
1)
2)
是 , 转 节 点 Ⅱ
B3。
否 , 转 节 点 Ⅱ
A1。
Ⅰ
B3
签订用款申请书/贷款支付委托书
/个人贷款支付审核单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支付审查岗
与客户当面逐一签订《个人授信业务用款申请书》和《贷款支付委托书》(如需);
重点审核本次用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并履行支付审核手续,填写《个人贷款支付审核单》。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商 业 银行
法 》 ,第 三 十六条。
《贷款 通则 》 ,第 四 十条 。
《个人 贷 款管 理 暂行 办法 》 ,第 二 十三 条 ,第 二 十四 条 ,第 二 十五条。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则 》 ,第 九 条( 七 )
。
未 发 现个 贷 系统 信 息录 入 的错 误 或遗 漏 ,扣 除 违规 积分。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
B4
业务新增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支付审查岗
在个贷系务信
统中录入业息。
《 贷 款通
则 》 ,第 三 十二条。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则 》 ,第 九 条( 四 )
。
个 贷 系统 信 息录 入 不完 整 或错 误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Ⅰ
C5
系统用款信息与纸质资料是否一致
支行柜员岗
1)
2)
是 , 转 节 点 Ⅱ
C6。
否 , 转 节 点 Ⅰ
A1。
Ⅰ
C6
贷款发放
支行柜员岗
1)
2)
3)
4)
5)
审核用款资料的完整性;
确认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与借款 人 本 人 面 签《借款借据》,其 中 《 借 款 借据》上的一、二联均需借款人亲笔签名,不能以压感复写替代;在个贷系统中放款出账;
打印《放款通知书》;
及时与管户客户经理交接放款档案资料。
《 个 人贷 款 管理 暂 行办法》第 二 十七条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三 十条。
不 符 合授 信 业务 支 付条 件 规定 放款 , 扣除 违 规积分。
Ⅰ
D7
收集贷款放款资料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客户经理岗
客户经理岗在放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资料移交至档案管理岗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资料包括:
《借款借据》信贷留存联;
申请人用以证明本次申请贷款用途的相关材料;
《个人授信业务用款申请书》;
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贷款支付审核单》;
《个人贷款放款通知书》(回执
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移交 授 信资 料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联);
7) 其他与贷款相关的资料。
Ⅰ
E7
影像扫描
分支行个人 业 务部、风险管 理 部 / 影像扫描岗
根据要求审核实物资料是否为原件,及时扫描实物资料,并对实物资料与影像件的一致性负责。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十 四条。
Ⅱ
D1
系统自动风险分类
信贷系统
系统对贷款进行自动风险分类。
《贷款 通则 》 ,第 四 十七 条 。
《个人 贷 款管 理 暂行 办法 》 ,第 三 十五条。
Ⅱ
D2
贷后监测
分支行个人业务部
/客户经理岗
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要求,以系统发起为主、人工发起为辅进行监测,并及时进行资料归档。
《 个 人贷 款 管理 暂 行办
法 》 ,第 三 十五 条 到第 四 十条。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法 》 ,第 三 十二条。。
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贷后 首 次监 测的 、 未按 时 效要 求 进行 贷 后全 面 监测 的 、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逾期 贷 款催 收 的扣 除 违规 积分。
Ⅱ
F2
归档
分支行个人业务
部、风险管理部/ 档案管理岗
按要求负责整理、归档、保管授信业务资料档案。
《银 行 个人 消 费类 信 用贷 款 业务 管 理办
《银 行 个人 授 信工 作 尽职 实 施细
则 》 ,
未 按 档案 管 理要 求 立卷 、 归档 、 保管 、 ,未 做 好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法 》 ,第 十 六条。。
第 二 十一条。
日 常 保管 及 维护 工作 , 造成 档 案损 毁 、遗 失的 , 扣除 违 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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