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舞台租赁合同甲方:乙方:宁波恩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以下舞台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设备租赁内容 1、合同涉及时间:2012年06月24日,活动于当天14:00到当天17:00进行,物品于活动当天13:00前到位。撤展时间为2012年06月24 日晚上17:00,活动完毕撤展。2、活动场所由甲方提供。3、物品如下:物料名称:舞台: 4m6m(含地毯)背景灯布3M*6M18背景桁架3M*6M18场外音响1套合计1684元4、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7300元整(¥柒仟叁佰元整)。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付合同总额的60%
2、,即人民币 4380元整(¥肆仟叁佰捌拾元整),合同内容执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总额40%,即人民币2920元整(¥贰仟玖佰贰拾元整),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二、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所租赁、管理等)2、甲方应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租金,若逾期未付,应每日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未付金额的0.3%。3、甲方负责维护现场的安保工作,舞台、设备、人员的安全的维护。4、甲方负责舞台场所的通电。5、舞台的来回运送费用由甲方承担,舞台运到后由甲方一并支付来回运费。三、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并确保租赁期内设备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付给乙方的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四、未尽事宜:未规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解释权由乙方所有。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一方承担由其解除合同的行为给另外一方造成的损失。甲方: 乙方:宁波恩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日期 日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