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对其拥有的 光伏电站委托乙方进行电站维护及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工作职责及期限:1、乙方负责电站运行的日常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电站内的环境卫生等工作。 2、除该电站设备大修、年检、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太阳能光伏板方阵、控制器、逆变器、接地与防雷系统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清洁保养等工作。3、对大修、年检、预试、技术改造工作,乙方根据设备运行工况、检修周期提出计划并编制项目方案报甲方审定;甲方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质量监督和其他辅助
2、工作。4、乙方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日常工器具和安全工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使用和保管。电站看护、维修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5、乙方对维护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要高效优质地完成,乙方应定期、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涉及重大事项工作或甲方有要求的应提交经乙方审核签章的书面材料。6、维保期限:自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每年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费用为 万元人民币。2、支付方式:本协议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管理费电汇至乙方对公帐户,乙方应开具与电汇相对应金额的17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给甲方。3、为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增加的固定资产类
3、投入,由乙方提出方案及资金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承担甲方。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及指导,督促乙方做好电站维护及管理工作。2、甲方有权就电站基础设施、发电设备进行增补、改造和完善。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站设备产品说明书、维护手册、线路图等相关资料,以便乙方进行维护、管理。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全面负责电站的维护管理和电站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具体实施电站维护管理、安全考核、建章立制等工作。乙方有权就电站正常运行、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2、如乙方发生责任事故,由此损坏电站设备、影响预期的发电收益等原因,给甲方造来的
4、直接和间接损失,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五、其他1、如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人员的素质、能力、管理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本合同期满或其它原因双方停止合作,乙方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并无条件向甲方完整移交设备档案、运行记录以及其他一切有关本电站运行维护的档案和资料。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延误甲方正常发电,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另行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损失。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手段索赔。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在履行本合同过
5、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合同有效期贰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就续约事项达成新的协议。如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均未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合同条件和有效期不变。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
6、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
7、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
8、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
9、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