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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合同标准版.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01305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2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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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门面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永福县益鑫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门面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出租门面(以下简称该门面)位于为苏桥园6#综合楼宿舍及2#标准厂房外街,共 间,合计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第二条:甲方出租该门面供乙方作为 使用,乙方不得任意转租他人,改变房屋用途。如一定要改变房屋用途,须经甲方同意。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第四条: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每间 元(含代收的物业管理费,不含税), 间月租金合计为 元;租赁

2、期满后,乙方需续租的,租金按原标准上浮1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租金、押金请转入以下账户:开户行: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建干支行户名:永福县益鑫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63112010107919481第五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及交纳首月/季度/半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月/季度/半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10日/季度/半年支付当月租金。第六条:该租赁门面由甲方统一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乙方须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该租赁门面的管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门面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七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门面各项设施,如需改变门面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门面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第八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门面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在门面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十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该门面的优先租用权。如乙方不再租

4、用,届时乙方须将门面退还甲方,甲方与乙方结清门面租金及相关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如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合同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门面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门面,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擅自将承租的门面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门面结构或改变承租门面用途;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一个月;利用承租门面进行违法活动;未办理工商登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故意损坏承租门面。第十二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继使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十三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如乙方欠缴租金,须按欠缴额的0.5%/日交付滞纳金。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于签字及乙方交付押金和首月租金后生效。甲方:永福县益鑫商贸服务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号码: 联系号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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