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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管理程序.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01262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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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程序 商铺租赁管理程序 /TJ/ 1.0目的 明确规定商铺租赁工作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进行招商、洽谈和签订租赁合同,确保稳场、旺场经营,实现顾客满意,以及商户和公司的互利多赢。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铺招商、租赁洽谈和签约全过程的控制(包括商铺的整体出租)。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核招商工作计划,代表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以及批准租赁商户的评价选择结果。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招商工作策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与租赁商户洽谈和签约工作。 3.3招商客服部负责招商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租赁商户的洽谈,以及与商户的对接工作。 4.0工作程序 4.1 日常招商工作 4.1.1商业物业正常运营期间,为保证商业物业的稳场及旺场经营,客户服务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招商和租赁工作: a) 开展市场调查,定期总结和评估商业物业运营状况,并适时提出业态组合及品牌组合的调整建议; b) 日常的招商工作,积累商户资源,建立《商源资料库》; c) 针对具体的租赁业务,及时有效地开展招商洽谈工作; d) 对集体区域进行大商户洽谈; 4.1.2客户服务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评估筛选有吸引力的商业品牌及经营商户,并填写《商源储备登记表》,连同市场调查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1.3所有进入本商业物业经营的品牌(商户)均应按《招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客户服务部应制订详细的品牌(商户)经营能力评价准则。 4.1.4经公司确认为储备商业源的商业品牌或经营商户,由客户服务部纳入公司《储备商源库》。为保证与《储备商源库》的商户建立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客户服务部每月最少应与其进行一次正式的沟通,并做好《储备商源跟踪联络记录表》。沟通信息包括(不限于): a) 通报商业物业经营状况及招商需求; b) 了解商业户目前经营状况; c) 进入本商业物业经营的意愿及可能性等。 4.1.5客户服务部应至少季度进行一次对《储备商源库》中的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更新,根据市场调查和沟通信息,及时增加或取消相应的品牌或商户。 4.2 租赁委托 4.2.1根据前期商业物业销售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业主(开发商及购铺业主)委托经营管理的要求,为实现商业物业的整体经营定位,客户服务部应保证达成以下经营管理状态: a) 与出租业主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书》; b) 与自营业主签订《经营承诺书》。 4.2.2《委托租赁协议书》、《经营承诺书》应采用上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文本,并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与业户分别签订。 4.2.3当业主要求超出格式文本的内容时,或公司需要自行拟订《委托租赁协议书》、《经营承诺书》时,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对《委托租赁协议书》、《经营承诺书》进行评审,填写《合同文件评审记录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上级公司确认。 4.2.4客户服务部负责建立《商铺(广告位)租赁状态一览表》,列明委托租赁、自营及实际经营品牌(商户)信息,以便及时动态掌握商业物业的租赁状态。 4.3 租赁实施 4.3.1正常运营期间,需要开展租赁工作的时机包括: a) 业态组合及品牌组合调整,导致现有经营商户的离场; b) 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经营商户提出终止现有租赁合同; c) 因商户经营不符合商业物业整体经营要求而劝其离场; d) 自营改为出租等。 4.3.2当出现或即将出现空铺时,客户服务部应及时进行沟通,填写《委托租赁登记表》,明确具体租赁委托要求和条件,包括:租金底限、租金范围、租赁期限、经营品类、中介服务费、以及委托期限等。 4.3.3客户服务部在与业主沟通,明确租赁要求和条件时,应保证《业主委托租赁登记表》的内容完整、准确和清晰,充分反映了业主委托租赁的要求,并符合原签订的《委托租赁协议书》的约定。 4.3.4客户服务部根据业主具体的租赁要求开展招商洽谈工作,并优先在《储备商源库》中选择租赁商户。 4.3.5针对特定商铺的招商商户应按《招商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对将备选品牌(商户)列入《招商品牌(商户)登记表》,选择2~3家的备选招商商户与业主对接洽谈。必要时,客户服务部应组织对备选商户进行现场考察。 4.3.6经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客户服务部负责完成以下租赁签约工作: a) 协助业主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b) 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c) 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书面的《经营承诺书》、《商品先行赔偿协议书》; d) 书面明确装修、开业时间要求; e) 明确并承诺需要本公司配合、协助的事项。 4.3.7 租赁签约工作结束后,客户服务部应及时更新《商铺(广告位)租赁状态一览表》和《租赁合同签订台帐》。 4.3.8客户服务部留存一套相关协议文件复印件:《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商品先行赔偿协议书》、《商品经营承诺书》;向行政部提交一套存档(《租赁合同》复印件、《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原件、《商品先行赔偿协议书》原件、《经营承诺书》原件;向财务部提交一套复印件。 5.0 支持文件与记录 5.1 《招商管理规定》 5.2 《商铺租赁合同》(格式文本) 5.3 《委托租赁协议书》(格式文本) 5.4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格式文本) 5.5 《统一经营管理手册》(公开文件) 5.6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格式文本) 5.7 《商源储备登记表》 5.8 《储备商源跟踪联络记录表》 5.9 《招商品牌(商户)登记表》 5.10《商铺(广告位)租赁状态一览表》 5.11《业主委托租赁登记表》 5.12《租赁合同签订台帐》 .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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