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培训协议书甲方:新游牧地带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 部门: 岗位: 为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本人因公司事业发展需要被派送参加职业培训,愿与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协议:一、培训时间:时间 30 天,(即从 2011年 7 月 13 日至 2011年 8 月 13 日)。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考取上岗证书。三、培训课题:餐厅服务 客房服务 汉语基础。四、培训期间本人愿意遵守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甲方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违纪。若乙方涉及法律责任,应由该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五、乙方在培训
2、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住宿费、伙食费.来回往返公司的交通费或其它费用等.由甲方全额承担。六、维护本公司名誉并保证不泄露公司秘密。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于受训期满后返回公司服务。七、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应向甲方交纳所负担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6000元。八、学业完毕后愿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愿将所学传授给公司同仁,所取得相关资料应留公司存档。利用所学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应以公司名义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绝不私自向外出售、泄漏、转让。九、培训学习期满保证在甲方公司劳动两年,如一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80%;如二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60%;两年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十、培训期间,公司应根据培训地点每月发给月工资的800 元。1.培训期间本人愿与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十一、乙方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在晋级或工资修订时作为重要依据。十二、培训人如有违反以上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如有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者,愿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担保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