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合同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 武汉金伟通达物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消防配件、消防箱、灭火器、阀门等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1 、4)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所有材料要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3C认证,相关产品还需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资料。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 产品的交货
2、单位: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4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甲方下达提货单三日内,货到达现场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 产品的价格,双方根据提货当日商定,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
3、议。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4、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
5、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