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1.120;83.200 G 95 ZZB 浙江制造标准 ZZB 0392015 塑料注射成型机 Plastic injection moulding machine 2015 -12-18 发布 2015 -12-31 实施 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 发 布 ZZB 039-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型号和基本参数 . 2 5 基本要求 . 2 6 技术要求 . 3 7 检测方法 . 3 8 检验规则 . 4 9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 5 10 质量保证 . 6 ZZB 0392015
2、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主要参考GB/T 25156-2010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通用技术要求及GB 22530-2008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安全要求等有关内容和行业最新技术要求进行编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建华、王乃颖、吕晓思、朱东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ZZB 039-2015 1 塑料注射成型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
3、定了塑料注射成型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基本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单螺杆、单工位、卧式塑料注射成型机(以下通称注塑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321-2005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ISO
4、 3:1973,IDT) GB/T 4162-2008 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ASTM E2375-2004,NEQ )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2783-2000 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22530-2008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安全要求(EN 201-1997,NEQ) GB/T 25156-201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157-201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检测方法 GB/T 30200-2013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EUROMAP 60-
5、2009 ,NEQ) 3 术语和定义 3.1 空循环时间 空循环时间指合模机构运转一个周期所需的时间,它包括:关模时间,开模时间和转换时间。空循环是在没有注射和预塑动作的情况下运转的。 3.2 关模时间 关模时间是指动模板的关模动作从开始到结束所需的时间,它包括了合模力达到70%最大锁模力所需的时间。 ZZB 0392015 2 3.3 开模时间 开模时间是指动模板开模运动从开始到结束所需的时间。 注:开模时间不包括合模力释放时间。 3.4 转换时间 转换时间包括空循环中所有的空闲(空转)时间。 4 型号和基本参数 4.1 型号 塑料注射成型机的型号编制方法参见GB/T 12783-2000第
6、5章塑料机械产品型号中表2的内容,型号中应包含锁模力参数。 4.2 基本参数 4.2.1 销售合同(协议书)或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应提供的参数: a) 锁模力(kN) 推荐在 GB/T 321-2005 中的优先数 R 10 或 R 20 系列中选取规格参数值; b) 理论注射容积; c) 塑化能力; d) 注射速率; e) 注射压力; f) 实际注射质量; g) 空循环时间。 4.2.2 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的参数: a) 拉杆有效间距(水平、垂直); b) 模具定位孔直径; c) 移动模板行程; d) 最大模厚(或模板最大开距); e) 最小模厚; f) 电动机功率、加热功率; h) 整机重量,
7、机器外形尺寸; 4.2.3 制造厂可向用户提供制品质量重复精度参数。 5 基本要求 5.1 产品设计 5.1.1 采用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如 CAD、CAE)对主关零件(模板、拉杆、射台前板、射台后板等)的强度、刚度和参数进行计算分析优化。 5.1.2 液压系统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如伺服液压驱动系统)。 5.1.3 注塑机控制系统采用智能化实时控制技术,并具备数字化远程通讯功能。 ZZB 039-2015 3 5.2 原材料 5.2.1 主关零件(如拉杆、模板、料筒、螺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进行材质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 5.2.2 拉杆、料筒、螺杆等主关零件应进行表面探伤和超声波探伤,达到
8、GB/T 4162-2008 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方可使用,具体要求见表 1。 表1 超声波探伤合格级别 规格 从表面起 1/3R 1/3R 以下 250 A 级 B 级 250 B 级 C 级 5.3 检测 产品检测应涵盖基本参数、空循环时间、比能耗、整机噪声、安全要求和一般技术要求(模板平行度、喷嘴与模具定位孔同轴度、锁模力重复精度、拉杆受力偏载率、开模终止位置重复定位精度)。 6 技术要求 6.1 注塑机的通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25156-2010 中 4.1 和 4.2 的规定。 6.2 注塑机的开模终止位置重复定位精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开模终止位置重复定位精度限值
9、合模力/kN 重复定位精度/mm 3000 1.0 300010000 2.0 10000 3.0 6.3 安全要求 注塑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22530-2008 的规定,其中整机噪声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整机噪声限值 合模力/kN 噪声值/dB(A) 2500 80 25005300 81 530012500 82 12500 83 6.4 能耗要求 注塑机的比能耗应达到 GB/T 30200-2013 规定的 1 级水平。 7 检测方法 7.1 通用技术要求检测 ZZB 0392015 4 通用技术要求检测按 GB/T 25157-2010 中第 3 章的规定。 7.2 空循
10、环时间的检测 7.2.1 安装 GB/T 25157-2010 表 1 规定的试验块。 7.2.2 加载最大锁模力的 70%,开关模行程为最大拉杆内间距的 70%。 7.2.3 在正常的工作温度下,进行不少于 10 次的测量。 7.2.4 空循环次数除以空循环总时间(各个动作间的等候时间不应被计入)即为空循环时间。 7.2.5 空循环时间一般按以下格式表示:空循环时间开关模行程,如:6.5s700mm。 注1:如果行程没有达到最大拉杆内间距的 70%,则需要特别说明。 注2:测量结果与技术文件中数据的误差建议不超过后者的 10%。 7.3 开模终止位置重复定位精度的检测 7.3.1 将注塑机设
11、置为半自动无料状态运行模式,开模总行程为模板最大行程的 70%,并将开模行程设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速度和行程区间设定值见表 4。 7.3.2 连续进行 10 次半自动循环动作, 使用精度为 0.1mm 以上的量具或测量系统测量每次循环结束时的模板开距,按式(1)计算开模终止位置重复定位精度。 表4 开模速度和行程区间设定值 位段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行程区间 010%的模板最大行程 10%60%的模板最大行程 60%70%的模板最大行程 速度 最大开模速度的 20% 最大开模速度的 80% 最大开模速度的 20% 102L11SLL10 1ii(1) 式中: Li第i次测得的模板开距;
12、L10次测得的模板开距的平均值; SL开模终止位置重复定位精度。 7.4 安全要求检测 安全要求检测按 GB/T 25157-2010 中第 4 章的规定 7.5 能耗检测 能耗检测应按 GB/T 30200-2013 中第 4 章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8.2 出厂检验 ZZB 039-2015 5 8.2.1 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方能出厂。 8.2.2 空运转试验 空运转试验 8.2.2.1 每台注射成型机出厂前,应进行不少于 4h 或 3000 次的连续空运转试验。 8.2.2.2 试验前检查 4.2.2 和 GB/T 25
13、156-2010 的 4.1.5、4.1.7。 8.2.2.3 试验前还应检查本标准规定的 6.3 条要求。 8.2.2.4 试验中若发现故障,则试验时间或次数应从故障排除后重计。 8.2.2.5 试验中检查 GB/T 25156-2010 的 4.1.24.1.4、4.1.6b 以及 4.3。 8.2.3 负载试验 负载试验 8.2.3.1 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不少于 2h 的连续负载试验(在试验中若发生故障,则试验时间应从故障排除后重计)。 8.2.3.2 每批产品中,用随机抽样法至少抽 5%(不足 20 台抽一台,依次类推)进行负载试验。 8.2.3.3 负载试验应检查 GB/T 25
14、156-2010 的 4.1.6b。 8.3 型式试验 8.3.1 型式试验应对本标准规定的 4.2 和第 6 章的要求进行检验。 8.3.2 型式试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9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1 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并有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及执行标准号; c) 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d) 主要技术参数。 9.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袋):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9.3 运输 产品运输应符合GB/T 191和GB/T 6388的规定。 ZZB 0392015 6 9.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如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措。 10 质量保证 自产品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在客户正常的储运、保养、使用条件下,因产品的制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时(除易损件外),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服务。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