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维护协议协议标题要求一、协议目的为了规范地下管网的维护工作,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拟定本地下管网维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地下管网维护工作中涉及的各参与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网维护人员、业主、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三、行为人基本条件1. 各参与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四、意思表示真实1. 各参与方表示其提供的信息、文件等内容均真实、准确,并同时承担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法律责任。五、法律和法规遵守1. 本协议的各参与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六、公序良俗1. 本协议的各参与方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七、协议效力1. 本协议经各参与方签署后生效,并对各参与方具有约束力,各参与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各参与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对话、协商等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双方约定的法律适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九、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不包含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以上是对地下管网维护协议书中标题要求的拟定。请各方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自觉遵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