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补充协议书鉴于甲方为一名行为能力具备、真实表达意思且无违法行为的人士,乙方为合法主体,双方在遵守法律、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义务教育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目的及范围1.1 本协议书旨在确保甲方获得全面、优质的义务教育并提高学业素养。1.2 本协议书适用于甲方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由乙方提供的教育补充服务。第二条 补充项目及内容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学习需求和能力状况,为其提供适宜的教育补充服务,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学科辅导 (2)学习指导与规划 (3)学习资源共享 (4)学习能力培养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周期3.1
2、 乙方将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提供在线、线下或混合的服务方式。3.2 服务周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完成义务教育阶段为止。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4.1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教育补充服务; (2)建立个人档案,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甲方学习情况; (3)根据法律法规、课程要求等制定教育补充计划; (4)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4.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2)准确提供甲方的学习需求和信息; (3)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学习纪律; (4)及时反馈学习困难和进展情况。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在服务周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5.2 双方违反协议的规定,严重影响教育补充的进行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6.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书以中文为正式协商和签署语言,具有独立效力,不受其他协议的影响。特此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确认。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