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汽车销售协议本协议是由以下自愿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的合约,旨在规范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销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确保交易公正、合法、诚信。第一条 行为人资格买方和卖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应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第二条 交易内容1.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应向买方销售新能源汽车,并提供相应的车辆配置、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信息。2. 买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按时支付相应的购车款项。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1. 卖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方交
2、付新能源汽车,并提供必要的手续和文件。交付时,双方应共同进行车辆验收,确保车辆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配置要求。2. 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配置不符合约定的,应立即向卖方提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卖方进行处理。第四条 售后服务1. 卖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修、维修、更换零部件等。2. 买方在发生车辆故障或需要维护时,应及时联系卖方,并按照卖方要求的方式、时间、地点进行维修或保养。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2. 各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双方之间新能源汽车销售交易的合法依据。本协议经行为人双方阅读、理解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买方(签字):_卖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