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房屋交易协议书甲方:(出售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 乙方:(购买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鉴于甲方拥有在下述约定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的所有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情况及权属1.1 甲方同意出售房屋,其地点为(填写详细地址):_。1.2 房屋基本情况为(房屋类型、建筑面积等):_。1.3 房屋权属情况确认: a) 甲方保证在此交易中,房屋的权属无纠纷,没有被质押、查封、冻结、扣押,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属纠纷。 b) 如发生房屋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甲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二条 交易价格及付款方
2、式2.1 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房屋的总交易价格为(填写金额):_。2.2 支付方式: a) 乙方需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填写天数)内支付房屋交易总价的(填写比例)作为订金,共计(填写金额):_。该笔款项需通过现金/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 乙方需在(填写具体日期)前支付房屋交易总价的余款(填写金额):_。该笔款项需通过现金/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三条 过户手续及费用3.1 甲方及乙方同意在(填写具体日期)完成房屋过户手续。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交付与接收4.1 甲方同意将房屋在过户手续完成后(填写天数)内交付给乙方。4.2 乙方接收房屋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房屋存在瑕疵或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维修费用或降低交易价格。第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 日期:_乙方(签字):_ 日期:_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