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协议甲方:【甲方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乙方:【乙方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具备合法结婚登记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对本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婚姻登记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约定如下:第一条 婚姻登记1.1 双方将在【婚姻登记地点】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确保婚姻登记程序合法有效。在办理婚姻登记前,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1.2 一旦甲乙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将共同努力维护婚姻法律关系的稳定,并履行夫妻之间的相互义务与权
2、利。第二条 财产与资产2.1 甲乙双方均享有各自自身的财产和资产,并保留其拥有产权和控制权。2.2 甲乙双方均同意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资产以及财产增值归属原则为: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偿债责任,除非另有书面约定。2.3 在未签署财产约定书的情况下,婚姻解除时,财产、资产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分割和处理。第三条 子女与抚养权3.1 若甲乙双方有子女,双方应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共同完成子女的生活和学习。3.2 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商议并确保子女的合理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监护权、扶养费、探望权等,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责任。第四条 约会与相处4.1 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
3、、理解、支持,共同建立和谐、健康的婚姻关系。4.2 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约会和相处的时间并加以安排。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同意对婚姻登记协议的内容保密,并不得未经书面授权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5.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婚姻登记协议中涉及到的对方个人信息、家庭事务、财产资料等保持谨慎和保密。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6.2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终止应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协商和书面确认。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持一份,并在婚姻登记时提交相关机关备案。甲方(签名):【甲方签名】日期:【日期】乙方(签名):【乙方签名】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