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协议书协议编号:XXXXX一、甲方和乙方是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婚姻登记的法定条件。二、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确认自愿共同组建家庭并进行婚姻登记。三、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1. 忠实和维护婚姻关系:甲方和乙方应忠实于婚姻关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双方应尊重彼此的个人独立性和尊严。2. 财产共同协议:甲方和乙方同意婚后财产原则上分割。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由双方自行负责执行。3. 家庭责任划分: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家庭中按照各自的能力、特长和兴趣分担家庭责任,共同参与家务、子女教育、财务管理等事务。4. 子女生育和抚养:甲方和乙方同意,未来有子女时,共同负责他们的抚养、教育和健康成长,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关怀。四、若甲方和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产生终止协议的效力:1. 双方共同一致达成正式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相应的法律手续。2. 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并生效。五、协议效力和解决争议: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甲方和乙方具有约束力。2. 如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优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3. 本协议文本以中文为准,如有翻译版本,以中文文本为准。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