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代工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签订地点:【地点】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甲、乙双方就品牌代工合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为自有品牌寻找合适的代工厂进行生产,乙方为甲方提供品牌代工服务。1.2 代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质量检验、包装、配送等工序。第二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2.1 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代工费用及支付方式,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出。2.2 代工费
2、用应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具体时间】内支付。第三条 产品规格与质量要求3.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要求进行生产,并保证产品合乎质量标准。3.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4.1 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4.2 甲方对其品牌及相关知识产权享有合法权益,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使用、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严格保密。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涉及到的保密信息。第六条 合作期限与终止6.1 本协议自签订日
3、起生效,至【期限】止。6.2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合作,并支付已完成的代工产品费用。第七条 不可抗力7.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暂时解除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并互相通知。7.2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补充9.1 双方如需变更或补充本协议内容,应经双方书面同意。9.2 变更或补充的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协议生效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 协议正本一式交甲方,副本一式交乙方。甲方签名:_日期:_乙方签名: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