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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367—2019 地理标志产品依安大鹅(黑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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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7.120.10 X 22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 23/T 23672019 地理标志产品 依安大鹅 2019-06-05 发布 2019-07-04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23672019I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和 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 依安博源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2、依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春生、宫福廷、吕猛、郭彦希、陆一梓、杨大志、张校举、王磊、贾思聪、孙立德、李严、金晶、崔文雅、马海峰、朱红岩。DB23/T 236720191地理标志产品 依安大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依安大鹅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地条件、饲养管理、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加工的依安大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3、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

4、用卫生规范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 标准通用要求 GB 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342 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第109号 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依安大鹅 DB23/T 236720192在国家质量监督

5、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保护范围内,以依安传统大鹅为原料,按本标准要求生产加工的熏制鹅产品。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依安大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产地条件 依安县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全年平均日照 2790 h。乌裕尔河、双阳河流域湿地保存完好,地表水 PH 值呈 8.0 弱碱水,草类植被茂密,有丰富的苜蓿草、水稗草等牧草,乌裕尔河、双阳河、宝泉河丰富的水量和广阔的流域,是天然的养殖牧场,4 座大中型水库、千余个大小沟泡为大鹅生长

6、提供了优良环境。 6饲养管理 饲养管理见附录 B。 7要求 7.1原辅料要求 7.1.1原料:品种为依安传统白鹅。屠宰前的活鹅应健康且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屠宰后的净膛整鹅及分割后的鹅胸、鹅腿、鹅翅应符合 GB 2707 及有关要求。 7.1.2辅料:应符合相关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 7.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形态 外形整齐,无异物 色 泽 表面红润,有光泽 口感风味 咸淡适中,咸中带甜,香味浓郁,肉质酥烂,肥而不腻 组织形态 组织紧密 7.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DB23/T 236720193表2理化指标 指 标

7、 项 目 整鹅 鹅胸 鹅腿 鹅翅 蛋白质/(g/100g) 15 16 15 16 脂肪/(g/100g) 12 14 13 11 水分/(g/100g) 60 65 60 65 氯化钠/(g/100g) 2.0 3.5 7.4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GB 2726及有关规定。 7.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8.1加工工艺及加工过程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8.2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GB 19303、GB/T 29342 及有关规定。 9试验方法 9.1感官要求检验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

8、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外观形态和组织形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9.2理化指标检验 9.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执行。 9.2.2氯化钠按 GB 5009.44 规定执行。 9.2.3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执行。 9.2.4脂肪按 GB 5009.6 规定执行。 9.3食品安全要求检验 按GB 2726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4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10检验规则 10.1组批与抽样 DB23/T 236720194同一品种、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次。每批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随机抽样。 10.2出厂检

9、验 10.2.1产品出厂前应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0.2.2出厂检验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3型式检验 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b) 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c)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食品监管部门进行抽查时。 10.4型式检验项目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为合格品。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检。 11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标志 11.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10、 28050 的规定。 11.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11.1.3获得批准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标志应符合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规定。 11.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11.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安全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1.4贮存 11.4.1应在卫生、阴凉、干燥处或 0 4 贮存。 11.4.2贮存时应包装完整、不破不漏,避免有毒物质的污染。严禁与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质混放。 DB23/T 23672

11、0195A 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依安大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A.1依安大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依安大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DB23/T 236720196B 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饲养管理 B.1品种:依安本地传统大鹅。 B.2雏鹅来源:产地范围内的种鹅繁育场。 B.3饲养方式:网上育雏 21 天,室温保持在 25 30 ,光照充足,密度为每平方米 15 只,饲喂谷类饲料,保证清洁饮水。22 天后合理组群,每群小于 200 只进行放牧、补饲,体重在 3 kg4 kg时出栏。 B.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

12、污染环境。 DB23/T 236720197C C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加工工艺和加工过程 C.1加工工艺 C.1.1整鹅加工工艺 选料宰杀净膛腌制熬制卤汁蒸煮熏制冷却装袋成品库。 C.1.2分割鹅加工工艺 选料宰杀净膛分割腌制熬制卤汁蒸煮熏制冷却装袋成品库。 C.2加工过程 C.2.1选料:选用重量在3 kg4 kg的依安白鹅。 C.2.2宰杀:屠宰前禁食6 h至8 h,保障自由饮水,减少应激。 C.2.3净膛:切开腹壁,将内脏,包括肺脏全部取出,只存净鹅。 C.2.4分割:将净膛的大鹅进行分割,选取鹅胸、鹅腿、鹅翅留用。 C.2.5腌制:将净膛后的整鹅和鹅胸、鹅腿、鹅翅表面擦少许盐。分

13、别置于依安县特有的紫陶缸中加入弱碱水腌制,温度保持在0 4 之间,整鹅腌制24 h,鹅胸、鹅腿、鹅翅腌制15 h。 C.2.6熬制卤汁:把按比例配好的卤剂放入锅中用微火炒制之干燥发出微香,与猪骨汤旺火熬制,熬制30 min至35 min,用锅铲不断翻动,以防结锅。熬制时间随老卤浓稀而异,待熬至变稠即可。 C.2.7蒸煮:蒸煮前先将老汤加水烧开,并将整鹅与鹅胸、鹅腿、鹅翅分别放入不同锅内,卤汁应全部淹没半成品,卤汁与半成品重量比1.5:1,先旺火烧开后,改文火煮制,整鹅蒸煮2 h,颜色至黄褐色,即可起锅。鹅胸、鹅腿、鹅翅蒸煮1.5 h,颜色至黄褐色,即可起锅。 C.2.8熏制 : 将蒸煮后的整鹅与鹅胸、鹅腿、鹅翅分别放入不同锅内用檀香木和糖熏制,整鹅15 min20 min,鹅胸、鹅腿、鹅翅10 min。 C.2.9冷却:将熏制后的整鹅及鹅胸、鹅腿、鹅翅置于盘中冷却20 min。 C.2.10装袋:将冷却后的整鹅及鹅胸、鹅腿、鹅翅分别装入包装袋,用真空包装机进行封袋。 C.2.11成品:经检验合格后,运至成品库待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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