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旅游合作协议书甲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国际旅游开展的愿望,并基于友好互利的原则,为了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和推广国际旅游市场,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乙双方同意在国际旅游领域开展合作,并共同推广各自的旅游产品和服务。1.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线路的开发、旅游产品的推广、旅游服务的提供、旅游业态的合作、市场营销的合作等。1.3 合作期限为_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第二条 权益保障2.1 甲方和乙方互相尊重
2、、平等对待,并共同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2.2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国际旅游市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2.3 甲方和乙方应当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合作秘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条 合作方式3.1 甲方和乙方可以通过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合作协商等方式明确合作内容、条件和细节。3.2 甲方和乙方可以互派代表参与合作事务的商讨、讨论、决策等活动。第四条 信息共享4.1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流。4.2 甲方和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方和乙方如发生
3、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5.2 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的约束。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和乙方如无异议,可以协商续签。6.2 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作义务,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6.3 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和乙方应当履行未完成的合作事项,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为合作双方的共同意愿,自签署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7.3 本协议的一份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7.4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有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