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总承包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承包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甲方拟进行施工项目,现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和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总承包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等。
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施工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地点和规模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期和进度安排
2.1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表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2.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3.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3.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控制。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款项结算
4.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4.2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法规要求的发票,并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结算材料和报告。
第五条 材料供应和设备租赁
5.1 对于工程中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清单,并及时将所需材料和设备提供给甲方。
5.2 甲方应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工作,保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工程要求。
第六条 保险责任
6.1 乙方应购买相应的保险,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能得到适当的赔偿。
6.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第七条 双方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2 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结算的日起止。
8.2 如双方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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