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设计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号码传真: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号码传真: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完成以下建筑物设计工作,为确保双方权益并明确双方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标和范围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物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设计等。2.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安全性、实用性以及适应
2、性。3. 甲方应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详细要求、技术参数和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二条 交付和验收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成果及时交付给甲方。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评价和验收,如果甲方发现设计成果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正和改进。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主动解决甲方提出的问题,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正和改进。第三条 技术保障和维护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建筑物设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 乙方对于设计成果的技术问题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如果设计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乙方应主动
3、修复或提供合理解决方案。第四条 付款方式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节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可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2. 双方一致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费用的支付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和其他机密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使用或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3.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为有效期限。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