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合作生产协议书甲方:(农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农产品经销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农产品合作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将提供农场/农田/农产品种植场所,负责农产品的耕种、养殖、收获等生产环节。2. 乙方将负责农产品的销售、市场拓展、产品包装、物流配送等销售环节。3. 双方将共同协商确定农产品的品种、种植/养殖技术、销售目标等,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二、权益保障1. 甲方享有农产
2、品的所有权,并有权随时检查、监督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过程。2. 乙方享有农产品售后服务的权益,包括维护产品质量、提供市场销售支持等。3. 甲乙双方应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并共同承担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双方有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以书面形式提前(具体期限)通知对方。四、协议解除1. 甲方或乙方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a.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b. 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 c.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协议。2. 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将农产品的所有权转交给乙方,乙方应支付甲方已完成农产品生产的相应费用。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作协议期间及合同解除后,应对双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 甲乙双方承诺对于因揭示商业秘密而受到对方或受到对方指定第三方的任何不利后果,不追究责任。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七、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