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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GF-90-0303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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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酬 金 │ │ │
│项目名称│任务量(工时)├──────┬──────┤完成期限│备注│
│ │ │ 包 干 │工资/小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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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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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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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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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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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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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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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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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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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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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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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作 方 │ 承 揽 方 │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鉴(公)证意见: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经 办 人: │
│电 话: │ 电 话: │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 鉴(公)证机关(章)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年 月 日 │
│帐 号: │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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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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