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大屏幕合作协议甲方:锡林郭勒元和建国饭店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南京路6号 乙方:呼和浩特市斯浩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C幢2004号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开发项目和范围 1. 按甲方要求乙方加入锡林郭勒元和建国酒店二楼宴会厅p6LED全彩屏制作与合作经营项目。 2. 乙方按甲方要求在锡林郭勒元和建国酒店二楼宴会厅制作p6型号LED全彩屏,约4米*9米,价值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附属设备为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婚庆道具等,所有设
2、备总价为约80万元人民币。3. p6型LED彩色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期限大约为28天。4. 甲方需由专人配合乙方进行p6LED彩色屏的施工与调试,并提供设备的安装与测试场地。5. 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存放附属设备的库房,保证所有设备的安全。7. 此p6型LED彩色屏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合作周期为5年。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承担安装p6LED全彩屏项目制作费用。 2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利润分
3、配 1利润定义:p6LED全彩屏使用收入2分配方式:自设备调试完成运营开始的三年内,甲方按纯利润的20%收取费用,乙方按纯利润的80%收取费用。满三年后,甲方按纯利润的40%收取费用,乙方按纯利润的60%收取费用。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宴会厅举行的所有礼仪活动,甲方均可获得纯利润的20%。(合作期间,所有LED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 p6LED全彩屏其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其间,技术与工作人员由乙方提供。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酒店宴会厅召开所有宴会厅相关活动均由乙方承接(例会议,婚庆,商务)。5. p6型LED全彩屏每次使用定价为:婚礼宴会:4000元人民币商业活动、会议:50
4、00元人民币6,财务结算日期为每月月底结算。7. 财务透明化,甲方对乙方账目具有检查,核算的权利。第五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如洪水、地震、战争等),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非乙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非相关人员禁止操作LED,如因违反此条约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显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终止通告 1.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60
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2. 合同期满后,如合作愉快,甲乙双方有优先续签合作合同权利,如合作不愉快,甲方有优先购买乙方p6LED全彩屏的权利。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合同期间,甲方保证所有的礼仪活动业务均由乙方组织完成,如有客户自行进行活动,必须收取客户服务费用的 。(甲方收取 乙方收取 ) 第十条合作宣传乙方为甲方在所有乙方承办活
6、动现场为甲方提供广告、宣传,如:体育场、各大院校文体中心、户外演出场地、地产(万达、恒大等)、4S店(奔驰、路虎等)均属乙方战略伙伴,所有宣传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1.甲方需无条件免费为乙方提供不小于1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2.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生效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甲方:锡林郭勒元和建国饭店 乙方:呼和浩特市斯浩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法人签章:_ 法人签章:_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