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第一幼儿园幼儿信息保密协议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高台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学生及家长信息保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就幼儿园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资料保密协议如下:1. 保密内容所有幼儿及家长信息(含地址、电话、身份证号、就业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均为信息保密内容,可以为幼儿注册学籍,申请幼儿保教费补助、开通安全教育平台,建立幼儿健康档案,保持家园沟通畅通等所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乙方不得泄露。甲方负有监管和处罚责任。2. 保密承诺乙方对于涉及幼儿及家长的信息资料要做到严密保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幼儿和家长信息资料。乙方承诺不得将幼儿和家长信息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或随意提供给他人,不得随意参与外单位开展的涉及幼儿及家长个人信息的调查活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卖。3.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此协议,泄露幼儿及家长信息,给幼儿及家长带来电话和信息骚扰,对群众举报或教体局排查出的泄露幼儿及家长信息的教职工,甲方将给予乙方警告处分或者扣除一定的绩效工资。若因信息泄露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还应足额赔偿幼儿或家长全部损失。泄露或自用幼儿或者家长信息,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同情手软。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