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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175.4-2018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4部分:网上服务(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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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1.040.03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175.42018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 4 部分:网上服务 Specification for litigation service of peoples court Part 4: Online service 2018 - 12 - 21 发布 2019 - 01 - 21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175.4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4.1 安全性 . 1 4.2 兼容性 .

2、 1 4.3 便利性 . 2 5 信息公开 . 2 6 网上办理 . 2 6.1 服务流程 . 2 6.2 注册登录 . 2 6.3 网上立案 . 2 6.4 网上缴费 . 3 6.5 诉讼费用缓减免 . 3 6.6 材料提交 . 3 6.7 案件查询 . 3 6.8 联系法官 . 3 6.9 网上查阅 . 3 6.10 网上送达 . 3 6.11 在线调解 . 4 7 咨询投诉 . 4 7.1 网上咨询 . 4 7.2 投诉举报 . 4 8 服务保障 . 4 8.1 信息及系统安全 . 4 8.2 数据记录管理 . 4 8.3 待办事项提醒 . 4 8.4 提醒警示 . 4 8.5 多渠道交

3、互 . 5 8.6 CA 数字认证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网上服务办理流程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网上留言及上传材料的内容要求 . 7 DB33/T 2175.42018 II 前 言 DB33/T 2175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分为4个部分: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第 2 部分:大厅服务; 第 3 部分:热线服务; 第 4 部分:网上服务。 本部分为DB33/T 2175的第4部分。 本部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市南浔区

4、人民法院、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鑑伟、张军斌、滕灵勇、蔡焱、董东、李金铭、蔡成杯、吕秋红、郭颖文、吴微、孙宇、郑玲、袁青。 DB33/T 2175.42018 1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 4 部分:网上服务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服务的基本要求、 信息公开、 网上办理、 咨询投诉和服务保障。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

5、61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浙高法2018165号 浙江法院司法公开标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证书认证机构(CA)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负责创建和分配证书,受用户信任的权威机构。用户可以选择该机构为其创建密钥。 GB/T16264.8,定义3.3.16 3.2 网上立案 online registration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审民事起诉、 行政起诉、 强制执行申请等进行登记立案。 4 基本要求 4.1 安全性 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6、私的关系,提供安全、稳定、可恢复的服务。 4.2 兼容性 DB33/T 2175.42018 2 应提供规范的数据接口,并支持多种数据库环境,能够与原有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兼容,运行平台和服务栏目应具有升级、拓展的能力,具体要求符合GB/T 21061中的规定。 4.3 便利性 通过浙江法院网、浙江智慧法院APP、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网上服务。 5 信息公开 5.1 门户网站一级栏目应设置法院概况、诉讼指南、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统计、审判保障、新闻中心等信息公开栏目。 5.2 法院概况栏

7、目应公开法院地址、来院地图、联系方式、管辖范围、部门设置、人员信息、在线服务和其他司法公开信息的获取渠道等信息。 5.3 诉讼指南栏目应根据诉讼类型,分类公开诉讼常识、文本格式、诉讼费用、典型案例等信息。 5.4 审判流程栏目应公开开庭公告、送达公告、听证公告、诉讼案件信息、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庭审(录)直播、适宜对外公开的司法文件和减刑、假释案件信息等。庭审(录)直播可通过浙江法院公开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相应栏目链接提供。 5.5 裁判文书栏目应公开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并按照诉讼类型、裁判文书种类、案由、案号等对裁判文书进行分类,提供操作便捷的检索、查阅、下载系统及裁判文书意见反馈信箱。 5.

8、6 执行信息栏目应公开执行指南、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曝光台、执行惩戒、执行拍卖、执行举报等信息,提供全省法院在门户网站“执行信息”栏目、执行专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的链接。 5.7 司法统计栏目应公开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信息。 5.8 新闻中心栏目应公开本院及辖区法院的主要信息、图片新闻、法官风采、新闻发布会、视频点播、公众开放日活动等信息。 6 网上办理 6.1 服务流程 网上服务应提供服务向导,说明服务的流程、内容及注意事项。网上办理服务的一般流程见附录A。 6.2 注册登录 应提供办理注册、登录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为律师和法律工

9、作者等提供凭有效执业证件进行网上登录服务,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注册及实名认证服务; b) 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注册信息至少包括用户类别、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c) 用户登录后应可查询所有操作痕迹。 6.3 网上立案 应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提供“网上立案须知”,供网上立案申请人查阅、确认; DB33/T 2175.42018 3 b) 应提供提示信息及链接,引导申请网上立案的用户对适宜调解的纠纷通过网络调解平台先行调解; c) 应在7日内将是否立案受理的决定反馈给用户; d) 对需要补正起诉申请材料的,宜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

10、正的内容和期限; e) 对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宜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回复并说明理由,以电话、传真等其他形式进行回复的,应当做好记录,并在网上立案平台中注明回复时间、方式及内容; f) 对决定登记立案的,宜及时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向当事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等诉讼文书。 6.4 网上缴费 应提供网上缴费服务,供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网上缴纳诉讼费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查看待缴费项目、金额等费用明细; b) 宜提供多种支付平台供缴费人选择; c) 缴费状态应实时更新,供缴费人查看。 6.5 诉讼费用缓减免 应提供诉讼费用缓减免网上

11、申请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网上提交诉讼费用缓减免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可查看审核结果; b) 网上反馈的审核结果应包括审核意见和审核日期; c) 经审核同意的诉讼费用缓减免情况应与网上缴费内容同步更新。 6.6 材料提交 应提供网上材料提交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提示网上提交材料的文档格式、大小及分辨率; b) 应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筛查,材料内容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6.7 案件查询 应提供依据案件有效查询密码查询案件信息服务。 可查询的相关信息应包括诉讼案件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信息内容应符合浙高法2018165号的相关规定。 6.8 联系法官 应根据有

12、效证件号码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申请联系案件承办人服务, 并保留申请人信息及网上答复信息,供申请人再次查阅。 6.9 网上阅卷 应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电子卷宗查阅服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凭有效证件号码查阅诉讼案件正卷。 6.10 网上送达 应提供网上送达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提供网上送达的生效规则和效力说明供当事人查阅; b) 凭有效证件号码验证身份后,受送达人应可查阅或下载文书; DB33/T 2175.42018 4 c) 受送达人查阅或下载文书的情况应生成送达记录并提示经办人; d) 采用网上公告送达的,电子公告主题词应易于检索。 6.11 在线调解 应提供在线调解服务,并

13、符合以下要求: a) 应设置专人从事在线调解管理工作,实现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反馈等流程的全覆盖; b) 对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纠纷,应积极使用 ODR 平台进行诉前调解; c) ODR 平台接收案件后即时发送告知短信,法院管理员收到短信通知后,应在 2 日内登录平台查看案件详情,将案件委派给适合的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管理员分配案件后,ODR 平台自动向当事人发送调解告知书; d) 网上调解期限为 30 日,自 ODR 平台受理案件时起算。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可延长 30 日; e) 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 ODR 平台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及时立案; f) 诉

14、讼过程中,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进行在线调解。 7 咨询投诉 7.1 网上咨询 应提供网上咨询服务, 并确保离线咨询也能得到及时回复。 经常咨询的问题应分类定期追加到常见问题解答中,供公众查询。 7.2 投诉举报 应提供网上投诉举报渠道,记录投诉举报与意见建议,联系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8 服务保障 8.1 信息及系统安全 网上服务应保证用户隐私及信息安全,系统、运行维护等应符合GB/T 21061中的规定。 8.2 数据记录管理 应对公众访问、办事以及各级管理员操作维护动作进行详细记录,并提供统计与分析功能。 8.3 待办事项提醒 应具备待办事项提醒功

15、能, 在用户提交网上服务申请后发送站内信息或短消息, 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办理。 8.4 提醒警示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术语、复杂的操作等,应有在线帮助或操作指南。对于执行后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功能,应设置警告提示,并且在执行命令前要求确认。 8.5 多渠道交互 DB33/T 2175.42018 5 应提供站内导航(栏目间的有效链接)、 站外导航(与相关网站的链接), 提供多渠道服务平台和工具,如邮件、短信、微信小程序等。 8.6 CA 数字认证 CA数字认证服务提供商应为取得合法电子认证资格的机构。 可对通过CA数字认证的用户提供首页栏目的自定义功能。 DB33/T 2175.42018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网上服务办理流程 诉讼服务网上办理服务流程见图A.1。 用户注册开始用户登录选择服务项目提交办理申请系统向工作人员发出提示转相应部门处理网上答复资料归档结束 图A.1 网上办理服务流程 DB33/T 2175.42018 7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网上留言及上传材料的内容要求 网上留言及上传信息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恐吓、侮辱、诽谤、诬陷、谩骂和人身攻击; 广告;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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