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存款协议书甲方:_(以下简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乙方:_(以下简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鉴于委托人自愿将一定金额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存款管理,双方遵循自愿合作、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委托人向受托人委托存款的各项事宜,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第二条 存款金额及期限1. 委托人将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存款金额”)_元委托给受托人进行存款管理。2. 存款期限为_年(或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第三条 委托人权利和义务1. 委托人有权随时查询和了解存款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的利息、存期
2、等内容。2.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存款金额及利息取回,并承担因未按时取回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第四条 受托人权利和义务1. 受托人有权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存款操作,并妥善保管存款凭证和相关资料。2. 受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存款安全、稳健地进行管理,确保存款的实际利益最大化。3. 受托人应在存款到期前提前向委托人发出提醒通知,并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将存款及利息归还委托人。第五条 保密责任1. 双方应对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向第三方披露。2. 本协议签署后的媒体宣传或广告活动需要得到双方书面同意。第六条 协议解除和争议解决1.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共同商议解决方案。2.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存款期限届满或委托人取回存款为止。第八条 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对于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 协议的转让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委托人:签字/盖章:_日期:_受托人:签字/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