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款协议书甲方:圣兴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一、 特别承诺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以直接存款方式存入甲方银行开设的以自己名义的企业大额定期帐户内。甲方及甲方分支机构若与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甲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乙方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冻结、扣划、延误支付利息和本金的行为。二、 存款金额及存期乙方在 年 月 日 分 次各存入甲方账户人民币 元,合计 元。存期为 年自乙方资金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三、 存款说明1、 本存款
2、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2、 乙方保证在存款期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得违犯本协议擅自撤存,甲方也不得接受以乙方的存款所做出的担保。四、 存款利率1、 本次存款利率确定为固定利率,月利率2.0%(百分之二点零)。2、 如在协议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调存款利率调整方式。3、 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五、 利息的支付1、 在归还本金时,一次性支付,利随本清。2、 三个月支付一次。3、 在支付本金时,直接扣除存款日期利息。双方商定第 种利息支付方式,利息
3、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 银行的账户。开户名:帐号:六、 本金的归还在合同到期日前,乙方向甲方本合同,存款凭证,甲方应本着慎重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乙方发出正式的局面通知,明确告知乙方收到的合同、存款凭证,并承诺合同到期日将归还本金。本金划入乙方在 银行收到利息的账户。七、 违约处理甲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按日利率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八、 保密责任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本存款的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九、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全部支付此存款本息完成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圣兴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公章: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