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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17∕T 264-2019 规模化奶牛场动物疫病净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南(驻马店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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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DB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 DB 4117/T 2642019 规模化奶牛场动物疫病净化 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南 2019 - 09 - 30 发布 2019 - 09 - 30 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17/T 264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蔡县兽药监察所、济源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安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种牛遗传性能测定中心、郑州

2、市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中心、扶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沈丘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鄢陵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乐县农业农村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瑞、崔培蕾、张振宇、石凯文、苗培、韩明鹏、罗显阳、刘秋丽、罗江涛、张玉利、裴秋凡、王寅涛、陈奎。 DB4117/T 2642019 1 规模化奶牛场动物疫病净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奶牛场在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奶牛场动物疫病的净化设施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3、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6568 奶牛场卫生规范 GB/T 4143 牛冷冻精液 NY/T 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 2662 标准化养殖场 奶牛 NY/T 2798 无公害食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5049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NY/T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DB41/T

4、15182017 规模化奶牛场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3 基本要求 规模化奶牛场应全部符合以下的基本要求。 a) 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场址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 b) 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并按照农业部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c) 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d) 有病死动物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 设施建设 4.1 选址要求 DB4117/T 2642019 2 场区位置相对独立,与主要交通干道、居民

5、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有效隔离;应建在土质坚硬、透气性好、地势高燥、通风良好、远离噪音、电力供应稳定、交通便利的区域;水源稳定。 4.2 结构布局 场区周围有有效防疫隔离带;养殖场应有明显的防疫警示标语、标牌;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生活区宜位于生产区和饲料加工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 隔离观察区、 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宜位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粪污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应与生产区保持 50 米以上距离;生产区内净道与污道应有效隔离,净道与污道如部分交叉须有严格的消毒制度。 4.3 栏舍建设 生产区有犊牛舍、育成(青年)牛舍、泌乳牛舍、干奶牛舍、特需牛舍且设置合理,各舍之间应符合规定的间距或有

6、物理隔离,泌乳牛舍应靠近挤奶厅;有独立的挤奶厅,挤奶、储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独立的后备牛专用舍或隔离栏舍,用于选种或引种过程中牛只隔离;有相对隔离的病牛专用隔离治疗舍;有装牛台和预售牛观察设施;有独立产房,配置产栏,产栏面积 16m/头以上,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牛舍通风、换气和温控系统等设施运转良好。 4.4 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具体按照 NY/T 1168要求设置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5 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奶牛场应配备焚烧炉、化尸池或其他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由地方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且当日不能拉走的,场内应设置病害动物低温

7、暂存间。 4.6 消毒设施设备 场区入口应设置消毒池且配备高压喷枪等能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的设施设备; 场区入口应设置消毒室;生产区入口应设置更衣室、淋浴设施、人员消毒通道等设施设备;需配备消毒车等能对全场定期消毒的设施设备。 4.7 防疫设施 有独立兽医室并与生产区严格隔离;兽医室具备正常开展临床诊疗和采样条件。具体符合NY/T 5339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卫生管理 场区卫生状况良好,垃圾及时处理,无杂物堆放;生产区具备有效的预防鼠、防虫媒、防犬猫进入的设施或措施;场区禁养其它家畜家禽,并防止周围其它畜、禽进入场区;粪便及时清理,转运;存放地点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牛舍废污排放

8、符合环保要求;有相关部门水质检测报告且满足NY/T 5027要求;具有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评验收报告或许可。 5.2 无害化处理管理 DB4117/T 2642019 3 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病死动物剖检场所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建立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制度; 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措施运转有效并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有完整的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记录并具有可追溯性;无害化处理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 5.3 消毒管理 有完善的消毒管理制度; 有严格的车辆及人员出入场区消毒及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车辆及人员出入场消毒管理制度并记录完整; 建立严格的人员出入生产区消毒及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生

9、产区消毒及管理制度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栋舍、生产区内部有定期消毒措施且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有消毒剂配液和管理制度且科学合理;消毒液定期更换、配制及更换记录详细完整。 5.4 生产管理 制定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管理使用制度,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标识清晰。 生产记录完整,有生长记录、发病治疗淘汰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建立兽医健康巡查制度并执行良好、记录完整;奶牛年流产率不高于5%;开展DHI生产性能测定,结果符合要求;建立奶牛饲养管理、卫生保健技术规范,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挤奶厅卫生控制符合要求,生鲜乳卫生检测记录完整

10、;有非正常生鲜乳处理规定,有抗生素使用隔离和解除制度,且记录完整。 5.5 防疫管理 卫生防疫制度健全,有传染病应急预案;兽医诊疗与用药记录完整;有病死动物剖检记录且记录完整; 有乳房炎、 蹄病等治疗和处理方案; 对流产奶牛进行隔离并开展布鲁氏菌病检测; 有动物发病记录、阶段性疫病流行记录或定期牛群健康状态分析总结; 制定口蹄疫等疫病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 5.6 种源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的引种管理制度规范引种行为,并执行良好、记录规范完整。 引入奶牛、精液、胚胎,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畜禽合格证、系谱证)齐全;引入奶牛或种牛,有隔离观察记录;留用精液/供体牛,有抽检检测

11、报告结果:口蹄疫病原、布病、结核病检测均为阴性。 应有近3年完整的奶牛销售记录;本场供给种牛/精液有口蹄疫、布病、牛结核病抽检记录。 5.7 监测管理 有布病、结核病、口蹄疫年度(或更短周期)监测方案并切实可行;检测记录能追溯到相关动物的唯一性标识;根据监测方案开展监测,且检测报告保存3年以上; 开展过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有布病/结核病/口蹄疫净化方案;净化方案符合本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3年以上的净化工作实施记录,保存3年以上;有定期净化效果评估和分析报告(生产性能、流产率、阳性率等);持续监测是养殖场开展疫病净化的基础,实际检测数量与应检测数量基本一致,检测试剂购置数量或

12、委托检测凭证与检测量相符。 5.8 人员管理 有净化工作组织团队和明确的责任分工; 全面负责疫病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且从事养牛业三年以上; 建立了合理的员工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有DB4117/T 2642019 4 完整的员工培训考核记录;与生产密切相关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有关布病、结核病)健康证明;有1名以上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5.9 档案管理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奶牛养殖档案记录制度,专人负责对日常生产等进行统计记录,以便及时掌握奶牛的生产情况。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配备档案室,专人负责管理。所有档案和记录保存3年(含)以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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