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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A-.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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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同法A1一、合同的基本一、合同的基本问题(一)合同概念案例讨论:欢欢和乐乐是好朋友,2004年5月10日是欢欢的生日,乐乐经欢欢同意,决定在某饭店设宴为欢欢庆祝生日,邀请同学、朋友共20余人参加。生日那天,欢欢因故未能出席,乐乐感到很没面子,找欢欢交涉,因言辞过激,两人发生口角,乐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设宴所用2000元费用。通过此案,应要说明:1、合同是什么?有关名称:协议、契约。2、合同应具有什么特征:平等主体;变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3、合同和合同法的合同:婚姻、收养、监护、行政、劳动等合同。第一章 合同和合同法律关系2(二)分类1、单务和双务 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抗辩

2、权适用、风险负担原则典型: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合同。2、有偿 和无偿 享受权利是否需要支付一定代价。(1)注意义务要求不同。(2)主体要求不同,行为能力要求不同。典型:赠与、借用、保证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3、有名和无名 法律是否规定了名称和规则。法律规则适用不同4、诺成和实践 以是否交付物为成立条件 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3典型:定金、保管、借用、自然人借款5、要式和不要式 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成立条件。注意登记和批准的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 是否能够独立成立。决定从合同的效力7、法分类,根据给付性质不同分(1)转移财产的合同: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

3、赁合同、供电、水煤、气合同。(2)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加工、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3)提供服务的合同:运输、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8、其他分类:束己和涉他合同;本约和预约合同;确定和射幸合同;一时和继续性合同。4二、合同关系(一)要素1、第一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是有法律人格,是合同主体 职能部门:无法律人格,不是合同主体注:分支机构可以是义务主体,但可能不是责任主体。2、内容 权利请求权 义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主次义务。3、客体:权利义务指向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5(二)合同关系的相(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性原则(规则)1、含义: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

4、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当事人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2、相对性的具体表现第一、主体相对性。合同关系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权利利义务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当事人有拘束力。一方只能向另一方提出请求、诉讼。例如:甲乙订立买卖某物的合同,在交付期到来之前,甲丢失该物,丙拾到。乙在丙处发现该物,乙不得向丙请求。第二、内容相对性,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合同当合同当事人无事人无权为第三人第三人设定定义务。6例:甲、乙订立旅馆住宿合同,甲方(旅馆)承诺照看旅客的贵重物品。但要

5、求物品须存放于甲方规定的地点。乙方的朋友丙携带某物至乙处,将该物存于乙房间后被窃。乙、丙对甲提起诉讼。第三、责任的相对性:64条、65条、121条。例1:神牛公司在A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B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B省的甲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例2:甲向乙出售大米10吨,尚未交付。此后,乙随即与丙订立合同,将这批大米全部转卖给丙,并和丙约定,该批货物由甲运交丙。结果甲未交货。例3:甲向乙出售大米10吨,约定在乙所在地交付。甲又和丙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丙运交乙。运输中,丙因过失导致货物毁损。注意:注意:224条,条,253、254条,条

6、,421条。条。73、此原则有例外情况:(1)合同保全:73条代位权、74条撤销权。(2)买卖不破坏租赁:符合229条规定情况下,新所有权人应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3)分包人的连带责任:272条规定。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法律允许突破合同相对性。(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情况下,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如发包人是被告的,发包人(应在自己应支付限度内)只在欠付工程款工程款(合同非法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也是突破合同相对性。(5)单式联运合同。313条规定。例如:甲委托乙通过铁路运输一批货物。

7、乙随后与A、B分别签订运输合同,由A、B以铁路各运一段。罪B运输中,因B的原因导致货物灭失。甲有权请求乙和B承担连带责任。但多式联运(321条)就不行。如本案中A是轮船运输而B是火车运输,B出问题,甲只能以乙为被告。8三、合同的解三、合同的解释 涉及解释主体、方法、依据规则案例:原告A、被告B。被告欠原告3万人民币,并有欠条写明。其后被告还欠款给原告,并在原欠条上注明“还欠款28000元整”,同时,原告出具了收据一张给被告。后原先继续向被告索要欠款时,双方对原欠条上所注的内容发生争执,原告主张被告尚欠28000元,被告则认为已还掉28000元,拒绝付款,并称原告出具的收据已遗失。为此原告诉至法

8、院。依据和规则:(一)文义解释(词句):分析合同词语的真实含义,一般按通常含义为准,如“一打”是十二,如“一打”是十,那么属于特殊含义,需要举证证明。此规则可以以以下方法解释。91、包括其一即排除其他规则,如租借某大楼第5层10个房间,但此另有一个会议室,二个卫生间。2、有效解释优于无效解释。(二)体系解释(整体解释)1、“属于同类”规则,合同中两个以上的条款都含有同样的一般词语或词句,而前面条款已对此给予特定的含义,则对后面的条款也给予同样的含义。如,前一条款中所称的货物包括包装物,如果后面条款约定了货物的价款,则应解释为包括包装物价款在内。2、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的规则3、手写条款优先

9、于印刷条款的规则10(三)目的解释 合同目的是一方当事人的目的,只另一方当事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这种目的,才能作为解释合同的依据。例:一家水泥厂向一家房地产商提供水泥,但合同中水泥标号未写,而水泥厂知道此水泥是用于住宅工程,根据建筑要求水泥标号为500号,如水泥厂低于此标号则为不符合合同目的。(四)交易习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解释 1、在交易行为当地或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做法。2、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如:购买锁时,同时配钥匙,当然这种商品是可分的二个物件。(五)诚信解释四、基本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10、11 第一第一节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一、合同形式一、合同形式1、概念:是指合同的表现方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承载合同内容的栽体。注:我国合同法以不要式为主,仅少量合同是要式的。2、种类(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书: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合同成立。信件:须以合同条款为内容,要求确认书的,以签确认书为准。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第二章 合同订立12 (3)其他形式推定形式:以行为方式实现二、内容:合同条款 1、一般条款、一般条款:合同法12条是指示性的规定。其中有些是主要条款,甚至是必要条款(可以必要条款(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定合同成立

11、)。(1)当事人名称,住所)当事人名称,住所(2)标的的(3)数量:确)数量:确认、计量量单位、位、计量方法、正差尾数、量方法、正差尾数、损耗耗(4)质量:规格、样式、品质、标准(5)价款:报酬(6)履行期限:即付、定期 履行地点: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费用负担等。结算方式:工具使用、一次或分批进行,送货,自提,托运。(7)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确定、承担方式的选择(8)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诉讼选择13产品购销合同甲方(买方):上海市XXX公司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号乙方(卖方):上海市X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买方

12、向乙方购买,乙方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产品 甲、乙双方购销产品议定的各项条件如下:14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衬衫定制100件98元9800元T恤定制200件95元19000元帽子定制200顶27元5400元税收5%1710元总价(人民币)(含普通发票)35910元实收35500元备注衬衫为65/35倒比例涤棉材质、T恤为240G260G全棉材质、帽子为全棉磨毛斜纹棉纱卡15二、包装 内外包装为乙方标准包装,该包装必须符合产品特性和国家、行业标准,并适于托运。三、LOGO制作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产品上标注甲方的LOGO。四、交货条款1、

13、交货期限:乙方保证于5月18日交货。2、交货地点:上海市XX区XX路X号。五、付款 在乙方交货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7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内所签定的全部货款。六、验收验收方式:甲方收到产品后进行全面验收,如发现产品有损坏或缺少或者质量不符的情形,甲方应在3天内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16乙方应在7天内将合格的产品交付甲方。如果是由于运输原因导致产品损坏,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向运输部门索取相关凭证。乙方换货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迟延交货或质量不符等违约责任。七、风险移转 产品的风险自甲方收到全部产品之日起转移到甲方。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对产品拥有充分合法的知识产权,甲方不会由于购买和销售产

14、品等行为而侵犯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相关的索赔、诉讼和其他司法、行政程序、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并承担一切费用为甲方辩护,并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及时的赔偿。17 九、产品质量责任 因产品的任何明显和潜在的缺陷或瑕疵而造成的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并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及时的赔偿。十、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并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十一、责任范围 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当对对方(“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充分的赔偿。为本合同之目的,该损失不仅包括守约方所遭受之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还应包括

15、守约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守约方可以预见的利润损失。18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办公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三、其他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192、格式条款(定式、格式条款(定式、标准、附从)准、附从)经常表现为: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案例:5月1日,原告李某到被告某艺术照相馆照一套艺术照片,价格3756元。李某想自己保存底片,以便将来冲洗加印,但被告在其店

16、堂告示中明示不许。几经交涉,无果,理由是同行业都是这样做,而且,如李某拿去冲印,不能保证质量和效果,可能会损害被告的声誉,李某无奈遂向法院起诉。(1)概念、特征 概念: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特征:第一、预先拟定第二、重复使用,对象适用广泛,时间持久性。第三、不协商,如电信,供水,电,气,交通运输,银行,保险等。20()规制制度、规定提供方的义务:遵循公平原则,提请对注意的义务,说明义务。、规定了无效的情形:具有条情况;具有条情况;免除制定人的免除制定人的责任、加重相任、加重相对人的人的责任、排除相任、排除相对人主要人主要权利利。、确立了解释规则 一是

17、按通常理解解释:如“天灾人祸,皆不负责”。二是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三是格式和非格式条款并存并不一致时,以非格式为准。、免、免责条款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特点:一是约定性,二是内容可免性,具有条情况的无效。三是明示性,须以明示方式表现。21案例1:小马参加了某拳击俱乐部。在参加该拳击俱乐部之前,小马得知该拳击俱乐部有一规定:凡欲加入该拳击俱乐部者,必须与该拳击俱乐部签订一份由该拳击俱乐部事先拟订的合同。该合同中第条款规定:该拳击俱乐部的成员在拳击运动中的任何人身伤害都由本人承担,与该拳击俱乐部无关。小马在一次该拳击俱乐部安排的比赛中因该拳击俱乐部提供的

18、防护器材的质量问题受伤。案例2:王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东方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王某于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王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C、王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22案例3:欢腾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李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说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李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文件。A、因李某同意该公司免责声明,所以可免除公司

19、的赔偿责任。B、李某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李某有权依据消法获得双倍赔偿。D、李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23 第二节 订立合同的程序一、要约(报价,发价,发盘,出盘)必经程序1、概念,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思想+行为)构成要件:(1)要约由具有缔约能力的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内容具体(有主要条款)确定(内容明确,非含糊不清)(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是对订约意图的要求。既又意图,又要受拘束。24(4)要约一般向特定相对人(达到、了解达到、了解时生效;受要生效;受要约人拒人拒绝要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的通知达到要约人人时失效失效)作出

20、。也可以向不特定人(作出作出时生效;部分受要生效;部分受要约人拒人拒绝的要的要约并不失去效力并不失去效力)作出。例1:甲准备卖房,给乙写信曰“愿将我的别墅以800万元出卖给你”。信写好后放在自家的桌子上,碰巧乙到甲家串门时偷看了此信。回家后乙发短信给甲曰“我完全同意花800万元购买你的那栋别墅”,甲看后未置可否。甲是否须卖给乙?例2:甲给乙写信,载明:“愿以或(正在考虑以)3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去年购买的A汽车卖给你”。252、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邀请要约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像女方提请男方到女方家里提亲一样。再如“此房出售,有意者请联系。”从以下根据进行判断:第一、依法律规定作出

21、区分,如15条规定的情况。第二、依当事人的意愿区分,以文字表达出来的意思确定。如“须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仅供参考”“样品”均是邀请。第三、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判断。第四、依交易习惯判断。注:电影院、宾馆、客运公交、垄断企业、自动售货等。注意1:售楼广告及售楼广告及资料料问题。喜好网球和游泳的甲从文明公司购买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26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选项:A、甲有权要求退房。B、甲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甲如不要

22、求退房,有权请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注意2:悬赏广告广告问题。性质:悬赏广告是一个附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对完成指定行为者是否知道悬赏广告及年龄是否成年,法律上无要求,不影响报酬请求权。另外,两人以上的人完成指定行为的:如先后完成的,仅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若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者支付报酬的,不再支付。如分别同时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共同取得报酬(连带债权,内部平分。若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者支付报酬的,不再支付。例如:甲发布悬赏广告称:“解答此问题者,奖励6万元”。乙、丙、丁解答成功。此时看是哪一种情况。273、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1)生效 收信主义(到达主义)投邮主义(发送主义

23、)合同法:到达主义,即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般:以到达受要约人的能控制范围且具有知晓可能性。特殊:合法法第十六条规定(指定特殊性,未指定特殊性)(2)撤回:要约生效之前撤回通知到达 撤销: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撤销通知到达。要约不得撤销须符合以下情况:第一、要要约有承有承诺期限期限:如一家旅行社在其发送的小册子中通知游客将组织新年度假旅游,并敦促游客在通知后三天内预订,否则过期,不予接受。要要约以明示方式表示不可撤以明示方式表示不可撤销:如“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我们坚持我们的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28 第二、受要受要约人有理由人有理由认为要要约不可撤不可撤销,并已,并已为履行合同作履

24、行合同作了准了准备工作工作。做出这样的判断要考虑到对要约人的了解以及要约本身性质,如承诺需要进行广泛的、费用昂贵的调查,或受要约人须向第三方发出要约。准备工作如向银行贷款,增加设备,租借场地等。例:甲是古董商,要求乙在三个月内修复十幅画,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金额。乙告知甲,为了决定是否承诺,有必要先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五天内明确答复,甲同意。基于对甲的要约的依赖,乙开始工作,甲在五天内不得撤销要约。(3)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无要求)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满,未作承诺 实质性变更,主要指12条的内容(镜像原则)29 例1:甲给乙发短信说:“我把你上次看到的那个ipho

25、ne5以8800元的价卖给你”。乙考虑后回复:“3800元,我要了。”过了一会儿,乙因听说此手机被某明星签过字又发短信给甲称:“这个手机8800元我要了。请马上交货。”甲未答复。例2:甲公司于4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货物,要求乙公司于4月15日前答复。4月12日,甲公司想改向丙公司订购此货物,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4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4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表示该货物缺货,问能否用其他货物代替。30 二、承诺 (一)、概念、构成条件 1、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2、构成条件:(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须向要约人作出(通知、行为)(

26、3)承诺内容须与要约内容一致(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4)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迟到承诺和迟延承诺)(5)具有受拘束的意思 (二)承诺方式 1、以要约中规定的方式作出 2、一般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是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3、以行为方式作出(作为、积极的)(1)依交易习惯而作出行为,一般是履行行为。(2)要约中表明的行为,如悬赏广告中写明的行为。(3)缄默,不作任何表示,不作为,能否构成承诺31 例1:5月1日,A给B发短信:“我愿意把文化园的某号房屋以500万元的价卖给你,一星期内给我回音”。B马上回信:“此事我作不了主,得请求老婆大人”。5月5日,B又给A发短信:“那事我老婆没意见”。假如一

27、方当事人用农历,而另一方当事人改成公历,不算变更。例2:甲(需方)和乙(供方)之间的供酒合同12月31日到期,甲要求乙提出续展合同的条件。乙在其要约中规定“最晚在11月底以前,如果我方未收到你方的答复,我方将推定你方同意按上述条件续展合同。”甲发现乙条件不可接受,因此未答复。例3:在一项长期供酒协议中,乙惯常接受甲的订单不需要明确表示承诺。11月15日,为准备新年向乙订一大批货。乙既没有答复,也没有按要求的时间供货。32(三)承诺到达时间和起算1、到达时间 (1)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则在此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没有确定承诺期限 A 要约以对话方式,即时(客观上可能的快)承诺。B 要约以非对话

28、方式,承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24条)。例:广东盛产荔枝,一广东水果批发商在3月份向北方一城市水果批发商发出出售荔枝的要约,要约中并没有提出承诺的期限,根据荔枝是在5月份成熟并不易保存这一特点,就应推定受要约人应在4月底之前作出承诺,否则应没有意义。2、起算(24条规定)要约中规定了承诺的最后期限(如某月某日之前答复),不用计算,要约中约定了一定期限(如3个月)的,应计算。33(四)承诺的生效及迟到 1、生效(与要约的要求一样,到达主义)(1)以对话方式,自相对人了解承诺内容时即生效。(2)一般情况: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通知无形式要求)(16条)(3)特殊情况:以行为承诺的,作出行为(意思实现)时

29、生效。(4)沉默方式,承诺期间届满之日为承诺生效之日。注:承诺生效前可以撤回,但无法撤销。2、迟到(1)主观原因而逾期承诺(迟到承诺):后果一般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的,此时合同成立。34例如:一个出售商向一企业发出要约,并要求在5月30日前作出承诺,但该企业的代表人不在家,5月30日才回来,看到要约后于6月2日以电传方向发出承诺,并到达了要约人,该要约人愿意接受该逾期承诺,于6月4日用电报形式通知该企业其承诺有效。该承诺有效吗?何时生效?(2)客观原因而逾期承诺(迟延承诺):后果一般是有效承诺,但要约人及时反对除外。例如:S作为要约人指定3月31日为承诺最后期限,Y作为受

30、要约人知道信件经由航空传递到S处需要3天时间,Y于3月25日发出了载有承诺的信件。由于S国的国家邮政部门罢工,信封上盖有邮寄日期为3月25日的信件在4月3日才到S处。35三、合同成立时间、地点 1、时间(1)原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采用书面合同的,自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或按手印时,合同成立。(3)33条规定,自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或按手印时,合同成立。(4)事实上的合同,36条、37条规定,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2、地点(1)原则:承诺生效地即为合同成立地。(2)订立书面合同的,自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或按手印的地方。约定的地点与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或

31、按手印的地点不一致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准。(3)34条第2款规定:主要营业地,经常居住地。36案例1:某公司在其对外发行的广告中声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彩电1000台,每台售价1000元,先来先买,欲购从速,售完为止。”张三在得知此广告后,给该公司发了一函声称:“贵公司的所有彩电,本人均同意购买,其他条件可以商量。”1、该公司的广告能否视为要约?2、张三的回函是否导致张三与该公司的合同成立。3、如合同成立,则合同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成立?37案例2:2009年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B公司在2009年7月10日之前答复,2009年7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

32、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 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四、特别程序 合同经批准,登记后成立或生效。38 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 一、概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信原则,给对 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特征(构成要件)1、时间:订立合

33、同过程中,严格意义讲是合同未成立之前发生的情况,这是与违约责任的区别,2、有过失(过错)。主观方面 违背了诚信原则,主观上有过错。先合同义务(注意义务)是特殊关系引起的保护,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具体表现为:第一、假订合同,恶意洽谈。第二、欺诈:故意隐瞒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第三、合同无效、被撤销。第四、其他违背诚信的行为。39 3、结果:有损失信赖利益 差旅费、误工费、准备履行合同而发生费用损失,表示合同机会产生的损失。案例1:某公司与某小学商定,公司向该校捐款100万元,将现有校舍改为楼房,资金10月底到位,并要求学校在此前做好开工准备,并准备 的配套资金。7月初,该校将原校舍拆除,并贷款5

34、0万元,期限1年。后公司以亏本为由拒绝捐赠。案例2:原告张某(收藏家)住海南,被告李某(画家)住北京。李某有一批字画打算出售,并告知张某于6月16日前来商谈购买事宜,张某同意前来。5月20日,该批字画被盗,但李某未将该事告知张某。张某到京见面后才知道被盗一事,张某要求李某负担交通费等4000余元。40案例3: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

35、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41 第一节 概述一、含义 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对合同当事人有无法律拘束力的问题,有四种情况。二、成立和有效的关系 二种观点:统一论和分离论1、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客观上产生了合同关系。2、有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有效要件而具有法律效力。3、两者的联系: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前提,有效则是依法 成立的 结果。第三章 合同效力42 两者的区别: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着眼于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只要达成合意,就有

36、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法律上如何评价没有关系。合同有效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问题,着眼于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区别:确定性问题。“如明天下雨”,“明天下雨的时候”。43 第二节 有效合同 一、要件 成立条件;有效要件 二、有效合同法律特别规定(一)表见代理 1、含义:本人(被代理人)代理人(无权)相对人(有理由相信)2、本人有过错;代理人无权: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后代理;相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委托:委托关系、雇佣关系关系、雇佣关系结束后束后应进行告知和收回相关授行告知和收回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明文件。3、效力:表见代理行为有效

37、;如合同合法,则表见代理产生的合同是有效的。4、不适用表见代理:盗用证明文件(盗窃者自负)和借用证明文件(连带责任)44案例:原告(工贸公司)被告:中山公司深远公司2008年8月30日,中山公司与深远公司签订共同筹建中外合作合资企业议项书,约定中山公司负责申报及有关办企业所需手续,引进合作外商;深远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引进技术和与外商洽谈业务。双方同时约定,为了便于开展筹建工作,便于双方资金的投入及有关联络往来,中山公司将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和所设帐号给深远公司使用。对公章和帐号,深远公司只能用于办实业款项往来,不许用于其他往来。该议项书订立后,中山公司将公章和帐号给深远公司使用。2001年3月1

38、1日,深远公司六部业务经理王春祥以中山公司名义,使用中山公司的合同章与工贸公司签订联营丝绸协议书约定,中山公司负责组织货源落实出口客户,办理出口手续及结汇,工贸公司负责提供75万元人民币货款给中山公司经营,中山公司在一个月内把75万元及所得利润4.5万元付给工贸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损失由中山公司承担。同月15日,工贸公司把75万元汇入该帐号。45 此后深远公司将此款用于归还银行货款,并未进行丝绸贸易活动。协议期满,工贸公司要求中山公司返还75万元本金及约定的利润,中山公司以不知情与其无关为由拒付。一审判决:深远公司返还75万元及利息,中山公司负连带责任。追缴4.5万利润归国库。二审判决:深远

39、公司负责返还75万元及利息给工贸公司,中山公司不负责任。高院再审判决:中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可向深远公司追偿,其他不变。最高院再审判决:维持高院的判决。46(二)代表行为 1、代表人、负责人超权订合同 2、相对人无过错(不知道或不应知情况)3、代表行为有效 4、合同合法则有效47 第三节 可追认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此种合同主要是主体资格欠缺,有挽救余地,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与无效合同不同的地方。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待定。(一)订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二)纯获利益的合同不论年龄是有效的合同。(三)处理结果 1、法定代理人(1)不追认无

40、效(2)追认有效,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始有效。2、相对人(1)催告权(一个月内是否追认)(2)撤销权(通知),须追认生效之前且是善 意的。48 例:甲(例:甲(16岁)富二代,于)富二代,于5月月1日用日用压岁钱在某在某车行行订购了哈了哈雷摩托雷摩托车一一辆。其父母于。其父母于5月月3日知道后,日知道后,对甲表示甲表示赞赏并同并同意。并于意。并于5月月25日打日打电话给车行,表示同意甲的行行,表示同意甲的行为。假如甲。假如甲欺欺骗车行而行而购买了怎么了怎么办?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不符合表见代理)。(一)无权的三种情况(二)处理结果,与前一种方法一样。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

41、追认。三、无权处分(一)这里是法律上 的处分,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权利人名义的则是无权代理。(二)注意非所有权人有权处分,如承租人,国有企业。(三)处分的对象: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四)涉及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债权如何选择。49(五)处理办法 1、处分权人追认权自始有效 2、事后取得(通过授权、继承、受赠与、买卖)处分权 自始有效(六)例外 1、买卖合同解合同解释三第三条三第三条(1)效力:效力:无无权处分分订立的立的买卖合同有效合同有效(无意思瑕疵、行为能力瑕疵)(2)处理:其一、所有其一、所有权变动的效果效力未定(即使的效果效力未定(即使动产已已经交付或不交付或不动产已

42、已经办理理过户登登记),但善意取得除外。),但善意取得除外。其二、所有其二、所有权人追人追认或无或无权处分取得分取得处分分权的,所有的,所有权转移,移,否否则,所有,所有权不能不能发生生转移。移。其三、所有其三、所有权不能不能转移的,可以主移的,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任或解除合同并主主张损害害赔偿责任任50案例1:甲将一部手机交给16岁的乙保管。乙未经其父母和甲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手机卖给丙。(行为能力瑕疵)案例2:甲将一部手机交给26岁的乙保管。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手机卖给知情知情的丙并交付。(无意思瑕疵,因为此处是双方意思是一致的)案例3:夫妻甲、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

43、登记在甲的名下。未经乙同意甲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合同法合同法228条的条的规定定(1)效力:擅自出租他人之物的租赁合同有效。(2)处理:房屋租赁合同非法转租(出租人自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则有效)的,转租合同无效。51案例4:原先甲投资公司 被告乙物业公司 原告投资公司诉称:原告按照与被告原订的顺发新村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已将顺发新村第一期开发约10万平方米公寓的物业管理权发包给被告,被告只住合同给付原告保证金50万元,承包金分文未付,至今欠承包金246万元。被告的行为严重违约,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偿付所欠款及违约金。案例5:甲因出

44、国,将房屋钥匙交给乙,委托乙看看房屋是否漏雨。甲出国后,乙即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出租给丙(知情与否不影响效力),租期一年。52 第四节 可变更、撤销的合同一、法定情况(一)重大误解(意思表示不真实)1、表意人是对事实发生错误,如标的物(决定物之价值的性质错误,不能是价值错误,价值错误是商业风险。),合同主体,合同性质(借用作赠与)2、因为错误,导致其表示意思与内心真意不一致。3、事实的错误在订立合同时发生。4、表意人因错误遭受重大损失。案例1:甲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幅张大千的画(真迹)给乙并交付。乙购买时认为市场价格应为1000万元,而实际价格约为550万元。案例2:在京津冀一体化政策出台之

45、前,在这一地区购买的房屋并已交付的,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在大涨,如何处理?53 案例3:酒店客房内存放的零食、饮料、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格。此行为是买卖还是赠与?案例4:计算错误,隐藏和公开的错误。如甲内心决定把某100平方米的房屋以每平方米5万元卖给乙,结果:只写了合同总价490万元.或合同写了每平方米5万元,但总价写了490万元。案例4:甲公司要向侠风公司订货,却误同生产同类产品的夏风公司订了合同,甲公司在支付了预付款后才知道夏风不 是侠风,因此申请撤销合同。(二)显失公平(仅适用双务合同)1、客观方面:利益重大失衡,以什么标准为参考。2、时间方面:订立合同时存在,与商业

46、风险区别。3、主观方面:利用自己优势或利用对方紧迫、轻率、无经验如甲许可乙公司实施其专利,专利使用费经协商为3万元。期限为2年,乙在2年内获利1000万元。另如居间费过高等。54(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意思表示的形成不自由导致不真实)欺诈:4条件,手段、目的不正当性。该告知而不告知,夸大其词,隐瞒须告知的事实,胁迫:4条件,手段、目的不正当性。行为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财产乘人之危:危难(或急迫需要)是自然的,社会的,非某个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例1:甲对乙说,如你能以每月6000元租期十年以上的,我去作女儿的思想工作,让她嫁给你。乙听后反问真的,甲说当然。于是甲、乙签订了

47、租赁合同。事实上甲女已嫁给了其有钱的干爹。例2:甲因欠赌债要还债,对乙谎称经营缺钱,向乙借200万,乙要求担保。甲找到丙谎称经营缺资金借钱但需担保,要求丙为其担保。最后丙同意担保,与乙签订了担保合同。如乙55 知道(知道(恶意)意)甲说谎的,丙可以行使撤销权。例3:甲酒后驾车撞伤乙,大概费用15万,乙提出16万了结。否则报案。甲因害怕同意。当场给钱。假如第三人实施胁迫,受胁迫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不管是否恶意。如例2.例4:甲的亲属急诊住院需款4万元,乙以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6倍的高信借给甲4万元,甲在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给付了五分之一的利息,但又申请变更合同。二、行使权利的要求1、行使权利方是意

48、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2、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如请求变更的不得撤销。三、撤销权消失(一)权利人自知道或应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权利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权利56 第五节 无效合同一、含义 指不具备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二、原因(理由)(一)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刑法,行政法等公法保护利益,强迫交易罪,消法食品卫生法等。(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如假担保,串通招投标等。(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等。(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如

49、卖淫协议,包“二奶”的赠与合同,替代生育,断绝亲子关系,以身抵债协议。57(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如合资合同约定,在验资完成,公司成立后,一方将资金抽走的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四、合同无效,被撤销的后果(一)从订立合同时起没有法律效力(二)独立存在的条款(如仲裁)依然有效。(三)处理办法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适用于(1)不能返还:标的物已不存在,服务性 的合同。(2)没必要返还: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财产,当事人认为不必要。如何折价:成本价,市场价哪个地方583、赔偿损失(过错责任)损失可能是运输,仓储,贷款利息等。4、收归国有或返还第三人适用于恶意串通的情况。如两公司串通买卖走私车。串通以低价买卖房屋进行逃税。明知侵权作品而加以出版。双方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所有的物。非法物品贷款均没收,他人物品返还。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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