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财产公证协议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_联系电话:_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_联系电话:_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家庭财产公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对家庭财产的共同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权益,以及未来发生的可能产生争议的财产问题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二、财产公证事项1. 家庭财产的明细、所有权归属、价值评估等必
2、要信息,详见附件家庭财产清单。2. 财产公证结果将作为甲、乙双方之间财产权益的重要证明文件,并作为后续财产分割、继承等事务的依据。三、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并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合理使用、处置。2. 甲方和乙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并保证按时清偿。3. 甲乙双方应当保持对家庭财产的保管和维护,防止财产毁损、丢失等情况发生。4. 如家庭财产有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四、继承与转让1. 在甲方或乙方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的财产权益,但需进行依法的继承手续。2.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财产
3、权益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信息保密,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但依法需要公示的除外。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署修改协议书。3. 本协议解除的情况包括: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依法解除或其他依法解除的情形。七、其他1.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日期:_ 日期:_注:该协议为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在签署协议前,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有需要,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