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加工委托协议协议书编号:【编号】签署日期:【日期】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委托方地址】乙方:【生产加工方名称】地址:【生产加工方地址】鉴于:1. 甲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实体,具备生产加工委托的权利;2. 乙方是经过合法注册的生产加工方,具备进行生产加工业务的专业技术和能力;3. 双方基于互利的原则,愿意通过签订本协议,就生产加工委托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鉴于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特定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2. 乙方接受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和规定,为甲方完成委托生产加工服务。第二条 委托范围1.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将特定产品的
2、生产加工委托给乙方,具体委托范围详见附件一;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要求、时间节点和数量等要求进行生产加工。第三条 价款及结算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及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生产加工费用;2. 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二。第四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获悉的保密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使用或披露。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消除影响,赔偿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违法责任。第六条
3、 协议的生效与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委托事项完成,或被一方提前终止;2. 双方若有解除、终止本协议的意愿,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正文不得涉及政治,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各条款和附件之间的内容相互独立,相互补充。第九条 协议变更和补充对于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有效。附件:附件一:委托范围详情附件二:价款及结算方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_乙方(生产加工方):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