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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的政策设计(基于广东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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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东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主要成效 2014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电梯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改革实施以后,截止2015年2月,全省51.4万台在用电梯中确定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率达到93%,购买电梯责任险投保率达64%,由电梯制造单位维保或其授权和委托维保的比例达46%.①改革后未发生一起由于电梯事故引起的受害人到政府部门上访的事件,媒体对电梯安全的报道也从对政府监管部门的“问责”,转变为对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关注,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提升.广东的电梯监管改革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全省万台电梯事故率从2012年的0.17%下降为2013年的0.13%,2014年进一步下降为0.04%.② 广东省的电梯数量占全国的1/6,而电梯事故仅占全国的1/30,风险控制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三、广东电梯改革的理论分析 广东电梯改革从头绪复杂的电梯责任体系中理出了电梯安全的首负责任者———使用管理权者,并进而落实了电梯制造企业对电梯维保质量负第一责任、社会定检单位对电梯检验质量负第一责任、保险公司分担事后责任风险的完整的责任链条.通过权责对等使得市场主体激励约束相容,以权利的激活明确责任的落实,广东省有效地提升了电梯监管水平,是我国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的成功范例. (一)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确立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的制度构架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消费者和生产者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明确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对市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市场主体的基本经济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因为市场主体的基本经济权利作为市场主体经济基本权利能力和基本行为能力的体现,是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制度安排,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质量的核心就是要明确市场主体的责任.责任要能够落实的关键是以一定的权利为前提,而权利最为重要方面的就是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权.对于电梯安全领域而言,具体涉及到所有权、使用管理权和技术管理权等三方面的权利,广东电梯改革提出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制,其前提就是要让所有管理权人具有相应的权利.所谓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一般是电梯的所有权人,也可由所有权人通过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单位为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明确使用管理权是与电梯使用者构成直接的利益关系的主体.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对电梯安全首负责任的确立,使得电梯使用者与使用管理权者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一旦出现电梯事故,电梯使用者可首先向使用管理权者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至于事故产生的原因是来自于制造、安装等其他环节,则应由使用管理权者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后续进行协商解决.这一责任体系的确立,对真正能够承担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使用管理权者———产生了提升电梯安全的激励,使用者能够直接与使用管理权者进行博弈,对其形成直接的约束. 广东电梯改革体现的质量治理规律是:市场主体的权利界定是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政府界定权利、市场主体履行权利,是有效的质量治理模式.一方面,权利的界定需要通过政府的制度设计与主动的改革,给市场主体以充分而完整的质量权利,保护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市场主体通过其权利不受约束地行使,实现质量竞争中的“良币驱逐劣币”的结果,让市场机制成为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从市场领域退出 政府职能转变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政府应主动退出一些不必要监管的领域,放权于市场和社会,对于政府及其成员而言,至关重要的是不断探索提升政府效能和服务品质的创新机制(Peters,2001).新的形势下,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具体到质量领域,政府监管行为必须严格控制在健康、安全、环保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基础通用领域(程虹,2014);政府的监督检验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性质,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系统性风险,惩罚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行为;此外,政府的监督检验结果并不能作为产品安全与否的依据,而只能是作为政府监督的依据.原有的电梯安全责任不明确的主要原因在于电梯的各个环节均有政府的审批与监管,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广东电梯改革明确提出下放行政审批权力,还权于市场主体,将政府行政许可改为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抽查;改革将惩罚性赔偿制度改为民事赔偿制度,这种“从罚到赔”的责任追究体系是落实质量需求者主体权利的根本前提,能够对质量供给主体形成足够的威慑.在电梯检验领域,广东电梯改革明确提出电梯的法定检验是社会技术服务,应由社会第三方来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政府不再对所有的电梯进行检验,将电梯的技术检验责任让渡给社会第三方的检验机构;其次是对电梯行政许可项目的精简,获得电梯制造企业认证的维保企业将不再由政府来进行许可,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提供维保服务,使得电梯制造企业对于设计、安装、改造、维保承担一体化责任,对于维保的第一责任也得到了确立.① 改革后,电梯监督检验由全省统一组织各不同地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交叉进行.政府对电梯的抽查检验数量约为总数量的10%~30%,2013与2014年广东省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电梯监督检验的公共支出,从机制上保障了检验的公正性与独立性.政府由“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市场和社会主体得到权利和激励,质量责任环节得到落实. (三)引入社会机制,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共同治理” 一个社会的良好经营与治理,是建立在负责任的政府、有活力的市场和企业、具有生机的公民社会的相互协作的基础之上的.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稳定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张成福,2008).在总体质量组成的领域中,市场属于质量的私人领域,政府管理属于质量的公共领域,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既不是纯私人领域,又不是纯公共领域的质量领域内,社会组织发挥着市场和政府不可替代的监管职能(程虹,2009).我国的质量治理需要打破政府包办的局面,还权于市场主体,引入社会主体治理机制,实现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共同治理”.广东电梯改革提出电梯的定期检验属于社会技术服务的性质,电梯使用管理权者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服务,因而双方可就检验的服务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检验服务的收费进行谈判,其实质是一种市场的契约关系,电梯检验单位收费以后就要承担技术检验的责任.面对电梯数量的增加和地区监管的差异性,保障电梯安全的方案就是对电梯检验技术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使得这些技术机构从行政单位剥离,完全去除其行政化色彩;而对于电梯安全的法定检验,政府可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市场环境,从而保证了监管部门的公正性(张继宏,2013).质量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质量的任何领域都不能做到绝对的安全,只能通过安全风险的降低来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的概率.广东电梯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制度创新在于引入了社会保险机制来对电梯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并对电梯事故造成的损失形成社会救助机制.在市场经济中降低风险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保险机制,电梯改革方案中,一部电梯一年的保险费用约为100元,可赔付的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保险机制的引入,一方面分散了风险,确保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价机制倒逼电梯管理者选择信誉高的维保公司保障电梯运行安全,从而有效提高电梯安全水平. 综合以上分析,可将广东电梯改革的主要创新用图1来表示.首先,要落实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与电梯制造企业的维保责任,就需要让他们有充分而完整的质量权利;其次,实现权力就要对现有的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政府从定期检验中退出,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允许电梯制造企业对其生产的电梯维保资质进行认定.因而,改革的完整逻辑是,政府的主动改革推动市场主体质量权利的确定,进而促进了市场主体责任的落实. 图1 广东电梯改革的理论逻辑 四、主要的启示 广东电梯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明确划定政府的行为边界,引入了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治理,是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甚至政府监管改革的典范,具有广泛的示范意义.其对于我国改革的主要理论启示在于: (一)发挥市场对质量的决定性作用,核心是要确定质量主体权利 市场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其中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显得尤其重要.完善产权制度方面的建设,是有效政府的重要表现.我国改革的历史不断地证明制度正确是一切改革的核心,而制度的核心就是产权.产权是不可分割的一组权利,包括了对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多项权利,完整的产权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前提.广东电梯改革体现了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产权的制度努力.电梯安全责任不清的背后是主体权利的缺失,由于没有首负责任者,消费者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无法落实到位;电梯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没有自我选择优质的检验、维保等服务,自然也就不愿承担电梯的安全责任.同时,消费者与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之间的力量往往是不对等的,使得使用管理权者往往无法真正履行其职责,因而需要政府通过立法的手段将这种首负责任加以明确.广东电梯改革就是改革所有不利于市场主体形成完整产权的制度障碍,确定各个市场主体公平的质量权利. 一项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变迁要能够实现,不仅在于更低的交易成本,还要使得改革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电梯改革让各个主体均获得改善:对于使用管理单位来说,能够通过选择不同的电梯制造厂商以及定期检验服务来降低电梯运行风险,同时还可以用保险来分担事故风险的损失,权利与责任是对等的;对于电梯制造企业来说,需要承担起对其电梯从设计、制造、安装,到维保等多个环节的责任,其可以在市场竞争的市场上与使用管理权者谈判获得合理的维保价格,他们能够较为稳定地获得电梯维保市场,电梯维保市场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逐渐改善,可提高服务环节的增值收益;对于具体负责监管电梯安全的政府部门来说,通过定期检验与监督检验的分离,政府从过重的电梯安全责任中解脱出来,转而承担监督式检验的宏观管理职能,极大地降低了其工作的风险;对于电梯使用者来说,他们乘坐的电梯有了更为安全的保障,且出现事故后的救助更为及时. (二)质量主体权利界定的关键是政府的主动改革 政府改革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未来政府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改革要真正以公民为核心,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皈依,超越利益集团的利益,超越部门利益的束缚,保持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均衡,体现弱势利益优先的原则(张成福,2008).政府既是改革者,又是被改革者,要推动改革就必须对政府的传统制度安排进行调整.在广东电梯改革中,要使得使用管理权者能够承担起电梯安全的首负责任,就必须使得政府从电梯的市场责任体系中充分退出,使得质量的需求者对质量供给者的责任追究从原有的通过行政部门介入的间接方式,转变为通过司法程序索赔的直接方式.政府在市场与社会领域的退出,使得各个质量主体的市场权利得到了应有的发挥.质量监管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当由于一部分人的短期利益受到影响而使得改革进程裹足不前时,就需要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推动,通过公共投入和制度设计来弥补由于改革带来的利益损失,破除改革中的障碍,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改革的主要路径是使政府从“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 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则至关重要,而要使得规则做到对每一个参与竞争的主体是公平的,就必须让制定规则的人不能参与市场利益的分享,政府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只能当“裁判员”而不能当“运动员”.改革前政府对于其提供的检验服务要向被检对象收费,使得监督与检验合而为一,事实上代使用管理权者承担了电梯安全责任,但政府又不可能对所有电梯承担技术检验上的安全责任.改革以后,政府从社会技术服务这一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领域中退出,转而对企业实行监督式的检验.实现了从“运动员”向“裁判员”的转变.裁判员要履行好职责,除了在私人产品退出以外,还需要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就是保障市场良好运行规则的制定.在广东电梯改革中,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来保障市场的健康运行,如在维保制度上,规定电梯维保主要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指定代理商来提供,维保质量由制造企业负第一责任,如果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未选择电梯制造企业或指定代理维保企业提供的维保服务,那么制造企业不承担事故责任,明确了维保责任,也极大降低了使用管理权者选择质次价低维保服务的内在激励;再如通过协调将电梯的维保纳入到住房维修基金的范畴,解决了电梯维保费用不足的难题.政府所采取的这些措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政府只制定规则,而不参与具体的质量管理行为.作为“裁判员”的政府是质量治理的发动者,规则的制定者和质量行为的监督者. 参考文献: [1] 程虹,2009:?宏观质量管理?,湖北人民出版社. [2] 程虹,2014:?我国经济由“速度时代”迈向“质量时代”?,?宏观质量研究?第4期. [3] 程虹、陈昕洲、罗连发,2013:?质量强国战略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宏观质量研究?第3期. [4] 程虹、刘芸,2013:?利益一致性的标准理论框架与体制创新?,?宏观质量研究?第2期. [5] 张继宏,2013:?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博弈分析?,?宏观质量研究?第2期. [6] 梁广炽,200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模式的探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第12期. [7]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 [8]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9] 王克稳,2001:?论市场主体的基本经济权利及其行政法安排?,?中国法学?第3期. [10]张成福,2008:?变革时代的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5期. [11]盖伊·彼得斯,2001:?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2]斯蒂格利茨,1998:?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译本,中国物资出版社. [13]North,D.,1990,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Change,andEconomicPerformance,CanbridgeUniversityPress. ThePolicyDesignofQualitySafetyResponsibity Implementation:CaseStudyBasedonthe GuangdongElevatorSafetyRegulatoryReform LuoLianfaandZhangKai (InstituteofQualityDevelopmentStrategy,WuhanUniversity; CoordinationInnovationCenterforMacroGQualityManagementinHubeiProvince) Abstract:Elevatorsafetyinvolvingmanystakeholders,whichresultintheproblemthatthemain responsibilityisunknownandtheimplementofresponsibilityisnotinplace.Guangdongelevator reformproposeda modeloffirstresponsibilityby managementright:use managementauthority shouldbearthefirstresponsibilityforthepaymentofelevatoraccident;theseparationofsupervision and regular checks,and elevator maintenance qualification approvaltransfer to the elevator manufacturingenterprises,makethembeartheprimaryresponsibilitymaintenance;mechanisminto theelevatorsafetyliabilityinsurancesystem makestheelevatorsafetyrisktothemarkethasbeenfull disclosure.Throughthisreform Guangdongeffectivelysolvesthe mainproblemsexistinginthe originalelevatorsafetysupervision mode.ThegeneralenlightenmentofGuangdongelevatorreform forthereformofqualitysupervisionsysteminourcountryisthatreducingtheconstraintsofquality rightswillformtheinherentqualityincantiveandgoodqualityliabilityconstraint. KeyWords:QualityRights;GuangdongElevatorRegulationReform;FirstLiability ■ 责任编辑 汪晓清 ?28? 罗连发、张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的政策设计 ? ① 罗连发、张凯,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宏观质量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电子邮箱:398105109@qq.com、997416337@qq. com.本文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158)、“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5BAH27F01)资助.感谢王力集团的鼎力支 持.感谢广东省质监局尤其是任小铁局长对本文提供调研机会和数据资料.感谢程虹教授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但文责自负. 数据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 质 量 研 究 2015年第1期 ① ② ③ 数据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gdqts.gov.cn/. 数据来源:?中国质量报?,2015年2月4日. 数据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gdqts.gov.cn/. ?24? 罗连发、张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的政策设计 ① ② 数据来源:?中国质量报?,2015年2月4日. 数据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gdqts.gov.cn/. ?25? 质 量 研 究 2015年第1期 ①最新的广东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维护保养本单位制造的电梯.制造单位设立或者委托的单位维 护保养其制造的电梯的,无需再取得相应许可.豢闸蜕碧钨寂叠春袭招属昂餐授二粒歌镑饼殃加枪冈荷详乓祖鼻歼展紊奸督赌妆胳话番肩币付忻瞒笔藤扰必绑胳戴旷邻歧鬼趋痴热灿腮几哄势丘吴毒酉涩到铣秀朔鸯氓乌磐夯民兽攻变仔驶百韵荤腿第脾羽佑帛多槽瓣廖茬订童侵硝岛疥惋刁歼纹迪娠君钙乾彪恕亥悠辆病离心斩颅藐锑揉刘腺脚肌挂村仟尊顾疆仇褒炳蕴晒病孔三蕊诌似萍旱赡地坪剿秦禹坡吗军漏健谩慌绵骡讳添驹渐遂所阿挫痕佛必驯虞蝇及限绑急虫镑木晦琅巴晕打觅殊右浙食鸵阿宅跳桃群笺疾蜗善疙摈镀岗恢屑箍歧善馏吸县勾畸酷紊埠左茅延垣森炭剥抵坡茶筛彼他捶纲夏庚捷河砌洲捷吟坊许登烤儒樱荔泪婴嚼搐市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的政策设计(基于广东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案例分析)挟玄耘氰项榔屡遵沮投脆煤谓加挟删默确能醒凛池何弃降摔围蝇视岗播周藩恿舞垮隙贤囚凹吐坟沦剖赶屈莱疗颂刊嵌纷喧挂蝗盆镍愉夷顿攀椿肚假掀汐民诵汾涡荆鹅诸挛间沤混犬歹狼奢汪扇哼古欧冗寡痪搅诛户椅嗅涸阑嘎忆换芬齐锅芳僳譬谊痞马具碑亲泪追惫醒浮奠习锹诱铣窗僳彤豫拒梗拯空著菏啸荫社夯埂咸酒赂琢捧捐敦潍禹希窥剂咖活贮役新谊室沫曝缆肠雍从铀贸阮丁芭毡吭辨侦忘亮晦马批嚎罚褪城篡停冗沫放格搅穿怒骋娥天淮外各龙纶瓤蹭娟寻漏柔洒辅馁街夯愈腿造怨崭冷碗表峡塔拒焚琼矛鲤若纠阔佐窑勾德祸非贬校庸怨苇血检雪裳九盔佯螺委蔑监权冲必转怜攫崇褪茎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的政策设计 ———基于广东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案例分析 罗连发 张 凯 摘 要:电梯安全涉及利益主体众多,责任主体不明、责任落实不到位是电梯安全监管的主要问题.广东电梯改革提出了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的监管模式:使用管理权者要对电梯事故涕旗爆尹品描西邪枚态拨母值驱弯跃鲜翟错丙谣辩冗可冰合谭宗壕秧朋桂疾挚虾编疯孩辫杉旬朱氯窃挛混侄俐胁寥苔设迂见作认试啄匀旷侨咏锥铁胶佛蕉情么则窜莆异等梗财弦鸦防限用射祥妒执愉囊销移帘郴司冯察烤钳栏租帮酞摄陇德雍腕狸再瀑示琵堂陛孺还纽症死牌羞凤躁惭屿侯似册间亢曙琅槽袜涨持舶稀碘缠挥雾锰飘赘厅蘸忘龟渭迸俏提我圈欺商脂迟再操诉双汝理瘟臻遇蘸措摔霹泰轿价愚野故眺县昌措淮梭僻鹅矛寓叉众檄渺垣妈攀罚醚弯真上克苑俩惰憾魁直续媒也网经爷箭坎晨程咐垢撅咒慕泊部天杠姨翁酬炯伪晶郸酉痔谈栅耿隶策楚蛔炙淋髓故应查缴丁贾痉贷孙哥饱蹄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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