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六、 甲乙方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定位、高程控制等相关技术。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工作。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影响工程进度,所
2、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工期不相应顺延,并赔偿因工期延误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令。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定,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及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3、因乙方原因导致道路、桥函、电缆(线)、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乙方承担责任。七、 工程质量与检查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3、担。4、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八、 工程款支付与竣工结算1、工程款支付:当完成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60%时,支付已完工程价款90%,剩余工程款于竣工后付清。2、竣工结算:工程量以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现场共同验收、测量的数据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总价按现行的*市政定额及施工时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取费后结果执行。九、 协议生效与终止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合同生效。2、项目竣工后,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协议即行终止。十、 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十一、 本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贰份,由发包人、承包人各持壹份。发包方: 承包方: 发 包 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