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料厂场地租赁协议书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约定有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现将属于本人(公司法人)所有、位于_、面积大约_平方米的场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二、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经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算起,租期为 年,期间甲方不得转让他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弃。 年期满后,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如甲方故意收回场地,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设及设备赔偿,甲方无条件支付。三、乙方租凭期间须爱护场地设施,在场地内投资建设地上附着物,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2、五年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所建地上固定附着物(建筑物)双方协商处理。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并按市场规定价格向乙方收取费用。甲方租给乙方的场地后,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乙方经营期间不受滋乱、破坏等行为。五、其他事项:1、租赁协议一经签定,甲乙任何一方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如一方因故需要更改合同或不能履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妥善解决。2、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需再租,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以上协议未尽事宜,有待双方自行商议,合法、合情、合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