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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康城钢筋施工合同-doc-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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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兰州铁路局红山康城住宅小区12#幼儿园及住宅楼、24#特大型小汽车库 钢 筋 分 项 承 包 合 同 甘肃第四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钢 筋 施 工 合 同 甲方: 甘肃四建红山康城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兰州铁路局红山康城住宅小区12#楼及24#地下车库 2 工程地点: 南山路 3 承包范围: 图纸设计内的所有钢筋。 施工内容:1、钢筋制作及绑扎、焊接、(水平、竖向)套丝连接。 2、所用材料的卸车分类码放整齐,机械安拆、保养。 第二条:合同价格 1 单价确定:12#楼钢筋、24#地下车库钢筋±0.000以下 元/T、±0.000以上 元/ ㎡。 2 工程量确定:工程量±0.000以下按实际钢筋用量以T计算,±0.000以上暂按图纸面积计算,面积 。 3 图纸以外的项目经双方共同认可,现场签证。 4本合同价含铅丝、竖向焊接药渣、焊机、焊具、电线。 5 操作工具乙方自备。 第三条:付款方式 每月三十日,按分项工程完成的工程量经核对后由施工员、质检员出具验收单及完成工作量,经项目经理审定后上报财务经营审核确认后结算支付进度款,次月10—15号付款,每月付70%,主体完工验收后叁个月之内付清余款。 第四条:工程进度: 今年确保主体封顶。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2 统筹安排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提供生产临时设施。 3 负责工程中所有材料及主要机械设备供给使用。 4 随时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乙方责任; 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服从项目部技术人员质量要求和施工操作规程顺序,施工过程各分项依技术交底为准。 3 乙方对所施工的项目,应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4 乙方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协同项目部施工员、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搞好现场材料、质量、安全、设备等各项管理工作。 5 乙方指派的人员必须履行: 1)熟悉施工图纸,按图纸要求及施工技术和验收标准组织工人施工。 2)班组工作人员的调配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落实。对班组人员的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全面负责安全、质量、进度。 3)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堆放整齐。严禁在施工区内吸烟。 4)管理使用好机具。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配料,做到材料的合理利用,及时清理规整废料。 6)在工序穿插时和混凝土班、木工班密切配合,先自检合格,在配合质检员先验收后交接。 8)若中途退场或不干,工程量按已完成量的70%结算。 第六条:质量管理要求 1 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必须100%合格。 2 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施工严格以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为依据,按项目部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3 施工班组,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负责,有责任完成下达的质量、进度指标。 4 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施工员,质检员检查监督,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成品、半成品,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视情节轻者处1000-5000元处罚,对屡次不改者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未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应赔偿经济损失,按造成损失价值的100%予以赔偿,并视情节处罚1000-10000以上的罚款。 5 班组发生质量事故,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及时组织力量认真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以免造成质量隐患或屡次质量事故出现,并对事故责任人据其情节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按造成经济处罚损失的1-2倍处罚。 6 由于屡次出现的同样质量问题,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视情节处2000—5000罚款。 第七条:安全管理 1班组必须配备安全员。 2 乙方对各自的施工人员提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 乙方的全部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并熟记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听从指挥,自觉接受检查意见。 4 乙方对全部作业人员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配合项目部每周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5乙方对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高度近视眼、神经严重衰弱等患者严禁聘用。 6乙方必须坚持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高空作业时,若发现钢管、扣件掉落,承担事故责任,并处100—2000元罚款。 7 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施工,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高跟鞋和拖鞋。高空作业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凡违范以下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视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屡次不改者的个别工人必须清除出场,解除合同。 1)严禁在脚手架上戏闹睡觉。 2)严禁向脚手架乱扔东西。 3)吊盘上下严禁坐人。 4)不得随意启动各种施工机械或机械带病工作。 5)非作业人员严禁乱动施工机械。 6)作业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8)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9)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10)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11)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12)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13)机械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 14)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不准作业。 15)宿舍内电源无人时应关闭,机械设备电源下班后关闭电源。 8 若无视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施工,不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并对乙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现场及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材料及机械堆放有序,道路及排水畅通,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堆放,严禁乱扔乱放。 2 各分包班组保证各自施工区段内材料堆放整齐,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下随时整理清扫,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场容。 3 各分包班组要做到节约材料,杜绝浪费,修旧利废。 4作业面施工完后必须将所用材料清理完毕,清理的材料必须堆放在指定工作面,不得乱堆乱放,保证道路畅通,严禁从楼层直接乱扔垃圾。 5所使用的工具 当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收回工具库房。 6 各班组、个人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当天使用完后清理干净,交放在指定地方。 7 作业面的废料清理做到工作点日清,工作面周清,半月一次卫生大扫除。 8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严谨随地大小便,若有发现,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第九条:材料及工具管理 1 分包班组使用的材料,应在使用前七天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部审核后由项目部采购。 2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材料消耗、损坏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因材料计划不到位造成自身窝工,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机械材料必须专人领取、签字。出库后,由乙方保管使用。 第十条;劳动管理及工期 1 分包班组人员,必须遵守各级部门各种法律法规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讲文明,不偷盗。 2 分包班组必须听从项目部及施工员的调动安排,不听从指挥,不接受工地管理,骂管理人员等现象,罚款500—1000元,情节较重者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3 分包班组人员严禁拉帮结派,在工作场面打架斗殴,对出现一切后果由事故负责人承担,并处500—2000罚款。情节较严重者处以5000-10000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于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4 要求职工晚10:00前回到生活区,因超时门卫发现翻墙进入工地视其偷盗,并处以50—100罚款。(对加班人员不受此条规定限制)。 5 分包班组长每周到项目部开一次例会,通报安全、质量、进度和工种的配合等问题。 6 工期只能提前,不能滞后,滞后一天,每月按分包款的2%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积极配合,顾全大局,按工期完成任务,保证总进度目标实现。 2 因乙方人员不够,施工班组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人工费单价20%的违约金,甲方在结算时从分包款中扣除。 3 由于非人力抗拒的因素造成施工无法进行,工期给予延长。 第十二条: 1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算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2 本合同签字后不得擅自修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账号:6210610000102198125(农村信用合作社) 身份证复印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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