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营销运营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长沙创圣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整体运营顾问服务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企业营销顾问团队,针对 项目 ,服务内容如下:组织结构规划,品牌整体策划运营,宣传推广运作,相关浏阳市场资源渠道共享,乙方对甲方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访谈、调研,客观中立地审视,做出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计划方案,并且结合企业本身规划落实各项计划与方案。
第二条 服务时间
1.本协议约定的运营服务时长自2014年_____月至 或 甲方该项目停止运营。
2.运营期间(包括企业调研诊断、活动策划、网络炒作、项目方案规划设计、项目推动实施和项目运行)甲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调整相关决策。
3.运营期间,甲方咨询顾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乙方询问相关企业运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具体服务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运营工作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确定1位主要联系人,负责甲方和乙方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
2.甲方应给予乙方决定的授权,与绝对的支持。即乙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甲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办法。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项目规划建议、营销推广,活动策划与品牌宣传、
2、网络独立服务平台推广宣传、资源共享渠道。
3.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4.应当及时向甲方反馈企业情况;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5.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对相关乙方提出建议投入给予支持(装修、服务、宣传推广、人员培训等有利于该项目良好发展的费用投入)
4、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运营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团队为甲方提供该项目顾问服务:整体品牌策划、推广、活动策划与媒体宣传(营销运营)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在合同签订当日首付6月顾问费用,共计: 元,于合同签订当日付清,其他按3个月一次给予费用支付,支付方式:在每阶段的第一个月1号提前支付。
(备注:该基础费用不包含网络服务平台、营销推广平台、会员系统建设等,预估计为2万元)
2. 在乙方团队专业运营协助中,甲方营业额的______%做为乙方的运营提成(按月支付)。具体核定方式按《运营代理回报协议》为标准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1.因人力不可改变的因素或市场导致该项目无法继续等原因,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终止本合同。
2.合同约定时间到期
3.甲乙双方自愿提出解除合约,以签字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未付款1%/日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3个月,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向甲方追讨剩余应支付费用。并有权向甲方要求一次赔偿相关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整。
2.乙方将在甲方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本项目方案泄露给第三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甲方需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整;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 保存一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 盖 章:
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见证人: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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