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企划和品牌宣传推广协议书 甲 方: 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内蒙古盛开元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甲方需求,乙方结合医院的现状,制定和执行医院企划方案和品牌宣传推广计划,为甲方的规模化发展、市场开拓和上市融资等战略化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支持。本合同主要涉及:1、 医院企划工作的筹备、建立和执行;2、 医院的连锁化经营;3、 医院营销和市场开拓模式化建设;4、 弘济医院股份制改造。5、 医院品牌宣传推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上有关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一、乙方的工作职责和义务:1、成立企划部,确定部门责权及人员、薪资、办公场地和条件等。制定工
2、作计划。2、企划部对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开展系统化调研。3、企划部在系统化调研基础上制定工作规划。梳理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最关键点问题按顺序解决。企划部主要工作成文方案包括:(1)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企划工作现状评估报告;(2)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企划全案及执行方案(含全套CIS);(3)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媒体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等;(4)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营销和市场推广模式化建设方案(5)企划部工作手册。4、具体实施方法: A)企划部存在时间为 ;作息安排 。 B)企划部每季度向甲方决策层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 经双方批准后实施。C)企划部每季度末向甲方和乙方最高管理者汇
3、报本季度工作总结, 并请甲方和乙方签署评价意见。 D)企划部人员需外出公干时, 视为甲方工作人员, 执行甲方关于出差的所有规定。 E)企划部人员在开展医院内部企业文化、CI等工作培训时,甲方领导必须责成所有部门全力配合。、5、企划部工作内容包括:(1)医院连锁经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企划部需协助医院领导制定整合营销方案:主要完成连锁投资招商任务,同时协助设立风湿病专项主题基金,做大影响力、强化美誉度。(2)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营销模式化建设方案:企划部需根据医院领导的办院方针和营销思路,在工作不断开展过程中,将该思路文字化、系统化、模式化,标准化。(3)弘济医院股份制方案和融资推广方案的制
4、定和执行: 企划部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对弘济医院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企划改造,使之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同时完善股权方案,出台弘济医院股份制方案,成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4)弘济医院品牌宣传推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企划部提出弘济医院模式,并不断完善。依托新媒体的力量,(见媒体组合表,包括:中国高速频道、公益营销及形象广告、户外、互联网等),结合相关促销策划及公关活动,打造“弘济”的公益品牌形象,形成结果是,制定并推出本方案,树立起弘济的正面能量形象。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生效后十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1、甲方为企划部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2、甲
5、方负责支付企划部人员的工资。(见协议附件1企划部人员薪资待遇)3、提供医院情况,病患情况,医院发展规划和相关设想等,医院现行行政组织机构、中层以上干部的人事情况、管理职责、现行的管理制度、医院现有医疗服务项目情况及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4、甲方落实企划部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等工作要素。企划部成立后行政直属院领导,企划部负责人直接项主要院领导汇报工作。5、建立医院部门以上干部周一例会制度,同时确立各部门例会制度,甲方董事长、总经理或院长等医院高管应在固定理会制度中与企划部负责人充分沟通,以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和加强双边互动。5、如遇重大企划工作需研讨,企划部有权向院领导提议召开部门以上负责干部会议。6、
6、如工作需要,甲方必须满足企划人员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三、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双方所交付予对方资料的保密性,避免商业机密流失及保障各方资料的知识产权。(详见协议附件2保密协议)四、评价方法:1、甲方通过下列方式来评价乙方的服务:(1)在企划工作过程中签署评价意见;(2)管理者在季度工作报告中签署评审意见。2、当下列情况发生时,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企划部人员的要求:(1)企划人员主观造成重大工作错误, 如向第三方泄密等;(2)通过对综合情况的汇总, 认为该管理人员不再适宜该工作时。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1、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企划部人员工资和行政费用(见协议附件
7、1)。2、 甲方的品牌宣传推广费用共计305万元,由乙方代垫(见协议附件3)3、 甲方在认同乙方相关工作成果后,将此数额资金转为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共计210万股,占现有弘济医院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4%,并出具股份认定书。六、双方人才资源保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的1年内不以本身公司,或其母公司、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作公司或其他聘用形式或名义聘用对方的任何员工,以保障双方利益、人才资源的运用和稳定经营。一经发现,违约方须即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补偿。七、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8、: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不满,认为该工作不能达到目的,或不能满足甲方的需要时,可正式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改进服务工作或提出改进意见,经双方共同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可要求终止该合同,或解除该合同。自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该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要求15日后生效。九、违约责任1、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或更改合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2、 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视情况继续履行或终止。3、 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所涉及内容进行商洽、磋商、谈判,签订协议等
9、相关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可以证明不可抗力的证据或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裁决。3、本合同附件及辅助说明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法人印章后生效。5、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有另外的约定除外。 2、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甲方:内蒙古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乙方:内蒙古盛开元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