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 单 位 名 称: 负 责 人: 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记录须知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四、凡是本单位食品安全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五、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未出勤情形者,要在“备注”中说明处理情况。六、此表一个月更换一页,检查人要认真登记、记录必须真实。七、按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记录时间: 年 月疾病发热: 恶心: 呕吐: 腹泻: 腹痛: 外伤: 烫伤: 湿疹: 黄疸: 咽痛: 咳嗽: 其他:序号 日期姓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123456789101112(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表格中;无疾病体征的打“”)【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精选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