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合同
甲方(全称):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辉通名烟名酒
为适应市场需要,保证市场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本着市场共建、风险共担、利润共享,及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确保乙方的利润空间,甲方按统一开票价供货,乙方的市场出货价按甲方规定的出货价分销。
二、为了有效地调动乙方的积极性和保证甲乙双方的收益,甲方对乙方实行月返利、月奖励、年终红包奖励三级兑付方式,(其中月返利分为明返和暗返两部分)当月返利及奖励在次月1—7日返清;协议期满后,完成协议期承包任务,甲方对乙方以红包形式进行重奖。
三、协议期的销售总额为 60 万元。
月度任务分解(万元)
月份
9
10
11
12
额度
15
10
10
25
四、返利及奖励
(1)老品——月明返利规定标准
产品品名
开票价
(元/瓶)
零售价
(元/瓶)
返利比例
元鼎皇台
17.5
22
10%
三鼎皇台
36.9
45
10%
六鼎皇台
83
98
6%
红瓷九鼎皇台
358
398
7%
龙马本色
50
55
4%
男儿本色
16
20
1.5%
欢乐本色
8.3
10
3%
皇台英雄
23.8
30
6%
(2)新品——月返利规定标准
产品品名
开票价
(元/瓶)
零售价
(元/瓶)
返利
(元/瓶)
皇台6号本色
18
23
1
皇台8号本色
32
38
2
皇台10号本色
48
58
3
皇台12号本色
58
68
4
红六鼎
128
158
15
金六鼎
178
228
20
至尊18年
368
468
55
至尊22年
458
588
70
皇台情
13.5
16
0.6
皇台老窖
25
30
1.5
(3)月暗返利规定
月暗返利乙方在协议期内不砸价、不低价倾销,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出货价格体系,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下,甲方根据乙方的月销量进行模糊返利。
(4)月奖励标准及规定:
乙方在协议期内,按月进度任务全面完成后,甲方给予乙方500元/月奖励,乙方完成当月任务80%以上按同比例计发(百分之百封顶),当月超额任务数计入下月,完成当月任务80%以下不予发放月奖励。
(5)协议期满后,完成包量销售目标任务,公司参照经销商销售业绩,召开年度营销总结大会,以红包形式向经销商进行重奖。
五、甲方与乙方签订分销协议,甲方所供产品进行编码管理,实行一户一码,乙方若低价倾销或者扰乱渠道价格,甲方督导查实后,有权取消乙方月返利及所有奖励政策和经销商资格。
六、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
七、协议期限:2012年9 月1 日 ——2012年12月31日
八、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产品销售渠道、投放方向或区域有知情权。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及时、保质、保量的提供乙方经销的产品,因产品质量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由义务为乙方提供《产品质检报告》、《酒类专卖和批发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3、甲方在产品价格调整时,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并且双方重新商定供货价。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若甲方违反有关条例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得从甲方以外的其他任何渠道进货。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举行的各种促销活动。
4、如价格有所调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通知的销售价格销售。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