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零星采购合同项目名称:_甲方(买受方):_乙方(出卖方):_签订时间:_签订地点:_ 甲 方(买受方):_住 所 地:_ 法 定 代 表 人:_ 项 目 联 系 人:_通 讯 地 址:_银 行 账 号:_国 税 证 号:_电 话:_传 真:_电 子 信 箱:_乙 方(出卖方):_住 所 地:_法 定 代 表 人:_项 目 联 系 人:_通 讯 地 址:_银 行 账 号:_国 税 证 号:_ 电 话:_传 真:_ 电 子 信 箱:_零星采购合同 买、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
2、规格、数量:二、交货 2.2交货方式:_(1)卖方送货(2)买方自提自运2.1交货地点: _2.2交货期: 年 月 日 ,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甲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 元/天累计扣罚乙方。2.3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_三、合同价格 3.1合同标的单价为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3.2价格已包括货物、运输、包装、税金、利润、材料复试检测(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附件、卸车等送至买受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3.3本合同价格还包括出卖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与售后服务等费用;四、 质量要求4.1乙交付的产品应符合 标准;(1) 国家标准(2) 行业标准(3) 企业标准(4) 其他4.
3、2乙方向甲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乙方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4.3在 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保质期的约束,卖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5.1包装标准:_5.2包装物由 回收,费用由 承担。六、验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若有异议需方在收货后一个月内提出;若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合理损耗为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
4、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对于超出合理损耗范围的货物,甲方验收前损坏或不符合甲方订货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八、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项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1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为:_8.2分期支付(1)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2)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3)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4)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8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的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价款,乙方因此造
5、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乙方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收据。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号: 户名: 开户行: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9.2乙方所交标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9.3乙方因标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
6、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9.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9.5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9.6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10.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0.2.1双方协商一致。10.2.2
7、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十一、通知及送达11.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11.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11.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十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1)向 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
8、三、其他约定_十四、合同签署与生效14.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做出约定。14.2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
9、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
10、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
11、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