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商业地产合同改.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640327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12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业地产合同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商业地产合同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汉飞·逛逛街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汉飞逛逛街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有权出租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物业,乙方同意承租。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物业及相关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本物业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甲方将湖北省武汉市彭刘杨西路汉飞逛逛街 号楼 层 号 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租赁给乙方经营。(具体物业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场地位置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乙方对此无异议)。 2、本物业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测部门实测为准)。该建筑面积数为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其它根据房屋面积计算的款项均以本款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3、本物业的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本物业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品类,商标或商号限于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始终为该商标或商号的法定权利人或授权经营人,并有权使用且仅有权使用本物业做前述约定之用途。乙方若将本物业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本物业用途的报批手续,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物业的租赁用途或转让他人经营(见附件二:乙方品牌及相关证照)。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其经营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二、 租期 1、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甲方交付物业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如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于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同乙方放弃上述权力,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本物业的租赁权。 3、为了扶持其经营,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经营免租期,免租期内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推广费以及发生的水、电等各项能源费。免租经营期届满后的次日为计租起始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具体租金: 本物业的租赁费用按承租建筑面积计付,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乙方自租赁日开始承担本物业的租赁费用。实际按照: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季度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全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约定从本物业被交付起第__________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详细递增方式以及月租金明细如下: 租赁时间 月租金(元/平米) 递增租金比例(%) 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推广费。 2、租金支付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为:以一个季度(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除第一期租赁费用外,其他租赁费用均按自然季度缴纳,乙方应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若15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赁费用。如上述租金逾期支付,则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项下第一期租赁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费用期间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应交租金费用为 元(大写: )。 (3)乙方不得因本项目内的共用设施设备通过本物业或有共用通道穿越本物业等原因向甲方主张减免租赁费用或物业管理费。 3、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四、 租赁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个月基本租金加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下称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于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之租赁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收据凭证。 3、本物业的面积最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或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本物业,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6、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本物业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收款方式 1、甲方安排集中收银□ (1)在租赁过程中,由甲方安排集中收银,乙方保证不会私自收银,乙方如私自收银应向甲方支付收银金额的10倍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乙方私自收银2次以上的(含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乙方的全部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收银过程中产生的国内刷卡手续费1.5%,国外刷卡手续费4%,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负责将乙方当月销售货款于次月 日前结算至双方约定账户。 (4)如发生乙方顾客退货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视情况不同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以现金支付货款的由乙方自行将货款直接退给顾客; ②以刷卡方式支付货款的,由甲方将货款直接退至顾客卡上; ③若顾客要求退货时,乙方已撤场,货款将直接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给顾客; (5)乙方如差欠甲方任何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结算货款,直到乙方向甲方付清应付款项为止。 2、乙方自收银□ 3、其他方式: 五、本物业的交付与验收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物业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物业交付通知后,乙方需在7天内来完成交接手续,逾期视同自动完成交接手续。 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本物业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本物业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本物业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 3、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本物业现有装修、设施及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物业交付标准)。 4、甲方应于本物业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本物业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乙方接收本物业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本物业;如果乙方认为本物业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6、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本物业;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10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若前款所述的缺陷导致乙方无法装修的,则乙方所享有的装修免租期顺延至甲方排除障碍之日起算。 7、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 月 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免租装修期 1、自本物业交付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为乙方在免租装修期。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 (1)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2)如因乙方原因,自本物业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3)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4)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5)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数额为每日支付 100 元,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本物业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7)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90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2、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的次日为计租起始日。 七、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 1、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汉飞逛逛街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甲方可将物业管理交由甲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其相关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乙方必须配合及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1)乙方每天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至晚上22:00;甲方有权根据本物业所在项目的整体商业安排及季节变化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无条件服从。若乙方的营业时间超出了本物业的正常营业时间(早10:00之晚22:00),本物业所在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将关闭,不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支持。同时,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门营业和关门歇业,如推迟开门营业时间或擅自提前关门、歇业时间每月达3次以上或累计两天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本物业,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本物业具体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本物业对外实际情况以公告形式确定。 (2)乙方承诺在承租本物业的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包括商品质量、服务等)损害他方合法权利,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无条件给予甲方赔偿。 (3)乙方有权在本物业内自行组织不涉及不正当商业竞争的促销活动,上述活动应报甲方备案,经甲方运营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如上述活动违反政府相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对于由甲方统一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乙方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愿意承担和支付甲方组织促销活动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照乙方承租面积以推广费的形式收取,该推广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分配,使用明细由甲方统一进行公示)。 (5) 乙方存放于本物业内的商品、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不在本物业内容留不明身份者。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本物业免于受火灾、浸水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造成本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水或气体而导致本物业或物业所在建筑物任何部分毁损,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刑、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本物业内乙方租赁的本物业内乙方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6) 乙方在本物业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应负责其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7) 乙方在本物业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等权利,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法律法规。若乙方在本物业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外(包括本物业的外立面、屋面)或在本物业内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装饰、灯饰或任何乙方相关物品;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像其商家正常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不得在店内张贴“甩卖、转让、亏本、清仓”等相关标语。 (9)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本物业所在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及其授权人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进入本物业查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规,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乙方有约束力,乙方须严格执行,纠正违规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10)甲方应确保为乙方提供物业用电___________千瓦,若甲方提供的供电量达到本条要求后仍满足不了乙方需求时,由乙方负责电量增容,增容费及相关手续由乙方承担及办理。甲方按本条约定的用电量在甲方总配电柜/箱接至乙方租赁物业内,室内电缆由乙方根据其装修方案自行分布和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11)甲方集中提供中央空调体统,乙方不得破坏和封堵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如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每以每次1000元得罚款,乙方应无条件接收整改,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正常经营时间,若乙方对物业装修进行升级改造,或广告招牌进行更换时,施工时间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尽量避开营业高峰期。 (13) 本合同约定物业内,甲方不提供燃气和上下水,由此不允许乙方在室内从事与本合同约定经营用途无关的事件,如:烹饪等事项。如发现乙方有此类行为,甲方将严肃处理,并对乙方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和通报批评,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本物业水、电等公用事业的供应由相关公用事业公司提供,乙方租赁本物业需自行承担水、电、燃气费用以及供冷、供暖费用及购买、安装供冷供暖设施相关费用,因相关公用事业公司原因造成本物业水电等公用事业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水、电、燃气等物业公司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乙方未按上述约定缴上述费用,视同乙方已授权甲方可对其承租物业停止水电等公用事业供应。乙方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的还应该承担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甲方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同意按其实际水、电用量合理分摊公共区域水电耗损费用。 (14) 甲方应为乙方店招牌提供合理的架设或悬挂处,经协商可有偿为乙方提供在本物业外或逛逛街公共部位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广告内容须与乙方自身经营相关,广告位或广告招牌乙方不得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广告位。广告制作发布以及使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乙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协助。乙方对本条所述广告位的使用发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坏第三人利益。 (15) 接收本物业后,乙方负责本物业内电力、消防设施等维修。乙方应妥善使用本物业,保持本物业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甲方对本物业机构的检查和维修。 (16) 本物业主题结构部分非因乙方或乙方顾客原因而损坏时,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乙方或乙方顾客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则乙方应作相应的经济赔偿;乙方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17)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以电表及控制箱内引出的管路、管线由承租方维修并承担费用,引入电表及控制箱以外(含电表及控制箱)的管路、管线由出租方维修并承担费用。 (18)弱电系统由甲方负责接入乙方承租物业内,预留接口。乙方自行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开通,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因乙方自行改建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维修并承担费用。弱电系统以该物业控制箱为界,从控制箱内引出的管路、管线由乙方维修并承担费用,引入控制箱(含控制箱)的管路、管线由甲方维修并承担费用;该物业内部消防设施由乙方维修并承担费用;乙方自行改建设施由乙方维修并承担费用。 (19)甲方可将物业管理交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上述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乙方须与物业公司按照本条的约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乙方必须配合及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汉飞逛逛街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是否放第一条) (20) 因本物业所在项目整体利益和甲方需要,甲方可通过本物业或在本物业内安装、使用和维修管道、线路或其他设施、设备。如在完成前述工作时损坏本物业的布局、装修,甲方应在完成前述工作后修复。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下可不作通知,但事后应作书面说明),甲方有权在营业时间内,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进入本物业检查,对本物业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工作。甲方在进行上述工作时,不应不合理干扰乙方营业,或使乙方由此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害或损失。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相应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1、乙方须把本物业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2、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3、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本物业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在本项目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本物业之外。 5、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本项目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项目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7、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本项目结构的任何部分,或本项目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本项目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8、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本物业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9、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本物业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0、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1、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3、乙方不得在本项目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4、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5、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本物业内滋生。 16、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7、不论甲方在本项目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本物业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8、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本项目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21) 甲乙双方在此声明,本合同的签署前提为:乙方同意且保证,在甲方交付物业给乙方后,在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期届满后_ _天内,乙方承租的本物业必须正式营业。如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2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本物业。否则,转租或分租行为无效,相应的收益由甲方享有,同时由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23)为使汉飞逛逛街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乙方的利益,甲方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乙方理解并支持甲方的调整。 八、 物业管理费 1、从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次日,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元人民币,即乙方每月应当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以一个季度(三个月)为一个交费期,除第一期物业管理费外,其他费用均按自然季度交纳,乙方应当在每个交费期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若15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的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费期费用。第一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费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应缴物业管理费为 元(大写: )。 3、 本物业管理费所含服务内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本物业所在项目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绿化的费用。甲方可根据服务内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调整物业管理费,如遇调整,乙方应当遵守调整结果。 九、 推广费 1、为了保证后期整个项目以及经营户的切身利益,甲方将不定期开展对外宣传和造势活动,以此提升本项目的知名度和商业形象。因此乙方将每月按照承租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元/㎡来分摊此费用,该费用的去向由甲方向所有承租人定期公示。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2、 推广费支付方式:以一个季度(三个月)为一个交费期,除第一期推广费外,其他费用均按自然季度交纳,乙方应当在每个交费期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若15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的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费期费用。第一期推广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费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应缴推广费为 元(大写: )。 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十、能源费 1、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内本物业发生的水、电、中央空调等能源费用(实行分户计量),并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能源费用交相关部门。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缴清费用的,视同乙方已授权甲方对本物业停止水电等公共事业供应。 2、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餐饮租户45 元/㎡,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押金的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收据凭证。 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本物业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本物业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十一、本物业的装饰装修 1、乙方装修前,须将本物业装修设计案(包括室内平面布置图、外立面店招效果、电气系统布置图等)报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乙方方可施工。乙方应尽量在本物业建筑物结构梁上进行砌墙隔断,否则隔断必须采用轻质隔断,不得采用砖墙,以确保本物业建筑物的安全。 装修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理的装修行为予以指正或制止。上述甲方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且不导致甲方因此对乙方装修承担责任。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本物业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3、本物业内甲方根据甲方设计规范提供空调设备及其安装,其他均由乙方自行安装(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相关用品用具)。乙方不得对本物业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乙方若违反以上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应给予赔偿,且甲方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1)即时整改;(2)立即停工;(3)没收装修押金;(4)收回本物业;(5)终止合同。 4、经乙方装修后本物业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除经甲方同意外,其处置权归甲方。 5、乙方同意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本物业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 /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本物业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平方米。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装修期届满,且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如乙方拆除本物业内墙体的,施工押金在乙方恢复本物业内墙体后,无息退还。 6、装饰装修期间水电费用,在退还押金时一并结清。 7、若乙方对本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无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8、按照相关法律及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乙方装修本物业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甲方给予相应配合。乙方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甲方已施工完毕的公共设施,不得影响或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不合理地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维护、维修、保养,不得不合理地影响西园街内甲方或其他承租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乙方的任何装修行为给甲方或其他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对本物业范围内的建筑防火分隔、主体结构、消防设施等均不能改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武汉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11、甲方有权就乙方对本物业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汉飞逛逛街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汉飞逛逛街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汉飞逛逛街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12、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13、乙方对本物业进行装修后,乙方对其自行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不得以任何理由归责于甲方以及甲方已经完工的工程,乙方也不得要求顺延装修期或改变计租起始日。 14、本物业对楼门活载和装修荷载限制如下:楼门活载_______㎡个和装修荷载________㎡。 15、乙方装修结束后由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共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本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调整,直至验收合格。且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要求施工造成的返工、延误装修期限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十二、本物业的交还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15日内交还本物业。 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8日内交还本物业。 3、租期届满后,乙方不得拆除装修材料和所有水、电等不动产,设备、桌椅等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否则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在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 或其他人为原因而造成房屋和相关设备损坏时,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或恢复原样修复。 4、乙方在撤离本物业前应结清所有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撤离其财产。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未能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撤离,并将符合约定条件的该物业交甲方的,由此造成甲方与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日租金水平双倍的违约金。 6、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三、税费 甲方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并缴纳相应税费。 十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租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愿意续租,应在租期届满______日前与甲方另行达成续租协议。 3、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如果甲方要转让本物业,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此同意放弃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租赁合同对转让后的物业所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款项、租赁保证金不退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2)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应付款项或费用超过_______日的; (3) 未能在开业日前________日内完成装修;或未能在开业日正式营业;或未经甲方同意,在经营期间推迟开门营业时间或擅自提前关门、歇业时间每月达3次以上或累计两天者或擅自撤场;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或分租予他人以及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合伙经营的; (5) 未经甲方同意,对本物业或本物业所在项目公共区域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严重破坏行为;或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用途;或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图片等行为以致严重损害本物业所在项目良好形象 和声誉或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物业所在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且未在甲方限期内予以纠正;或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6) 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则自乙方逾期支付第5日起,甲方即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相应租赁保证金应付金额的违约赔偿金。本合同项下之进场日到来后,如乙方未进入本物业开始装饰装修,经甲方通知仍未纠正的,则自进场日起,每延迟进场施工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赁年日租赁费用标准(不考虑租赁费用优惠)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除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乙方应自免租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无论届时是否开业。 (7)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十五、违约金 1、 乙方延期向甲方交纳其应付款项或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迟延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以迟延应付款项或费用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_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