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网站优化推广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长沙美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400-0731-575
地址: 网址:
上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微信开发服务及项目进行网络推广,甲方指定的微信开发服务及项目网络推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微信开发、服务内容、推广安排、款项、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姓名: 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微信号: QQ: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
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
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
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2.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对甲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响应。
3.可以根据目标网站的要求对甲方在目标网站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
方网站内容是否合适作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依合同收取费用。
5.约束工作人员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条 合同变更
1.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
方返还已交的费用;乙方如因故解除合同,应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
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六、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
1.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通过法院诉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2.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停网、政府行为、官方关闭端口等造成接口不能使用时,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动转型为运营模式。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
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
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
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
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
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
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
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
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网站推广项目工作安排、具体执行计划、款项、付款方式
第一条:服务内容
微信开发
具体功能开发及实施项目(在□中打√做选择)
项目
备注
微信账号类型
□订阅号 □服务号
□包含认证
微信账号
□有 账号 密码
□无 意向注册账号
运营套餐
包含服务项目
1.首页设计
2.10页标准页面
(如:公司介绍、产品信息、企业文化等,不含产品图片上传)
网络推广
1、 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可以在百度,google,360等搜索引擎搜索到乙方为甲方推广的信息。
2、 百度搜索引擎相关排名(百度普遍变更算法规律,我们将不断的为客户更新维护)。
3、 百度相关搜索排名(百度经常换算法规律,我们不断更新,然后可以在百度相关搜索做贵公司的效果,可以在百度相关搜索出现贵公司的推广信息或者项目名字)。
4、 为客户推广信息,百度收录篇数2个月内不低于1500篇。
5、 微博认证服务,建立项目品牌形象,传播项目知名度。提高项目曝光率和市场推广,企业的口碑实时检测,确保危机公关。
6、微信公众号认证服务,建立项目品牌形象,传播项目知名度,线上推广活动,常规内容更新,建立良好的客户服务,通过微信维系老客户,宣传新客户,培养永久客户。
7、 每月10号前提供服务效果报告。
三、 推广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 具体执行计划表
项目名称
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完成量
需配合完成工作
备 注
论坛
每月在相关行业人气较高论坛上发布推广软文1500篇,
提供项目相关新闻稿件或软文资料。
分类信息
每月在人气较高分类信息平台上发布推广软文700篇
提供项目商铺相关资料或软文
贴吧
每月在人气较高百度贴吧上发布推广软文120篇
提供公司相关推广资料
博客推广
建立两个项目博客,每月在博客内发布推广软文120篇
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片。
问答
每个在问答平台做80个项目宣传问答
微信
每天群发图文消息(活动推广、常规内容)
提供项目相关商铺资料、活动、项目素材
微博
每天发布3条微博,增加粉丝,与粉丝互动
提供项目相关商铺资料、活动、项目素材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款项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100000 元,分三次付清。
第一期: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80000 元人民币;
第二期:乙方在6个月内完成甲方要求的推广目标后支付 15000 元人民币;
第三期:乙方在12个月内完成甲方要求的推广目标后支付剩余款项 5000 元人民币。
在任何一个阶段乙方未完成甲方要求的推广目标,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和要求乙方延期服务,直到完成甲方要求推广目标。若乙方确实无法完成甲方要求的推广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退还支付款项数额按项目推广完成量为标准进行退还。
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期的第6个月最后一天和12个月最后一天内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款项支付前提是乙方完成甲提出的服务标准(相关服务标准见本合同推广工作总目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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