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业医师聘任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执业医师的聘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行为人资格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医师资格要求从事医师职业的能力和资格。二、意思表示真实2. 本协议书所述各方提供的信息和意志表示均真实有效,对双方产生约束效力。三、遵守法律法规3. 各方承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法、道德规范、医德医风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遵守公序良俗4. 各方承诺在协议履行及实施过程中,不违背公序良俗及相关道德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声誉。五、工作内容及责
2、任5. 受聘方作为执业医师,应遵守相关工作职责、行业规范及内部规章制度,保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6. 聘任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协助受聘方履行职责,并解决可能出现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六、保密义务7. 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职业道德的规定,对在工作中所涉及的患者信息、医疗机构商业秘密等保持保密。七、终止协议8.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对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的请求,并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协议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以上为双方就执业医师聘任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受聘方(签字):日期:地址:聘任方(签字):日期: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