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铝合金门窗分包合同承包人: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上海欣华玻璃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科技会展综合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2、工程地点:龙源路文汇路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铝合金门窗 工程的施工、材料采购、制作安装、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按建设单位审批确认的图纸和设计说明及工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门窗施工工作内容。2、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
2、职业健康、包环境保护。第三条 合同工期1、本工程工期暂定自 2012 年 月 日开工至 2012 年 月 日止竣工,总日历工期为 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日期为准)。2、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2.1 工程量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2.2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2.3 不可抗力;2.4 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3、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就延误的情况、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工期顺延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报建设单位审核,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3、提出工期顺延报告的,工期不予顺延。 4、非上述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要求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 二 计算。此罚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 2 天内进场施工。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1、价款的确定:1.1工程量数量由建设单位、监理、甲乙双方单位共同确认后按实结算 1.2施工单价以由建设单位确认的报价。 2、乙方完成合同的承包范围,经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3、本工程合同价款(RMB) 万元(含税),其中文明安全施工措施费为 万元。4、本合同工程 %
4、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单位(或乙方)另支付甲方总包配合费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按比例予以扣除,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提供免税证明给乙方。5、最终结算以双方核对确认的审定价格为准。6、如果结算双方发生争议未果,由甲方委托审价单位的最终量定价为准,同比例承担相应的审价费用。7、其余未尽事宜,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无备料款。2、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及支付,按截止每月25日前乙方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由乙方编制当月完成工作量的验工月报及月度工程形象进度表报甲方,经复核后即向建设单位呈报,建设单位核实签认并向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后,甲方收
5、到款项后扣除3.48%的税金,扣除 10 %履约保证金后,在10天内支付给乙方,10%的履约金返还日期,待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并移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后10天内返还给乙方。3、当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工程完工(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并向甲方移交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竣工图并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累计 95 %的工程价款,余款 5 %作为工程的保修金。待保修期 二 年满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退还的保修金后一个月内付于乙方(无息)。4、以上工程款支付办法必须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并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占甲方完成总量同比例支付。5、
6、本合同签订前甲方视作乙方对本工程的全部情况已充分了解,合同履行中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项不能及时支付的,乙方不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甲、乙双方应联合向建设单位催讨、索赔。第六条 材料采购1、本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严格按设计建设单位认可规定的材料、材质、品牌进行采购,凡需进行交易的材料,必须有交易准用证。2、乙方根据合同,按照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采购的材料,在材料、设备进场前,应及时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材料设备清单和进场计划,并填写工程分包材料进场报审表交于甲方现场材料员,或甲方授权的相关人员审验。对于经验收,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应及时运出现场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质保书原件、产品的合格证明,有复试或测试要求的还应提供测试报告,所有测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遇特殊材料必须做好放射性检验。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精心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标准,确保本专业分包工程达到(白玉兰)的质量验收标准,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按工程招标定价3罚处。 2、本工程的质量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工程的施工图,施工说明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竣工验收和评定。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地按照国家的规范、规程
8、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互检制度,保存相应的过程记录。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的监督,并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乙方委派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分包工程质量工作,并会签本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及其他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4、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先经乙方质量专职人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乙方再以书面形式在正式验收的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及现场监理代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现场监理,经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5、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目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未达到质量等级的,
9、乙方负责自费整改,并承担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处罚,且此处罚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追究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第八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配合做好使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工作。 3、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和水源及电源。 4、配合乙方做好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各方联系、协调工作。 5、做好对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作。6、负责做好向乙方进行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等规定的交底工作。7、在计
10、划工期内甲方提供现有设施(如场地道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厕所等)供乙方共同使用。如由于乙方单位原因或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的延后,造成甲方机械、脚手架等租赁日期增加,增加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或业主单位承担。乙方如果另行要求甲方配备有关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8、对已上墙部分的成品和乙方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本着谁损坏谁修复谁承担费用的原则。8、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设施。第九条 乙方职责1、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的规范、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
11、生产等达到工程总合同的规定要求。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及时提交甲方审核。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产值的统计报表(验工月报表),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的施工计划等工作。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严格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好符合要求的各项手续,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并负责将项目管理班子、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有关证件加盖乙方印章后报甲方备案。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施工期间全面负责分包区域内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甲方对整个工地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等的指挥和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
12、,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与甲方指定的现场管理部门(岗位)签订有关协议及接受违规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其施工范围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7、组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及时策划施工准备工作,不失时机地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进场,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生产管理和协调生产的工作,参与有关的会议,服从甲方的监督,按照确定的工期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进度,确保完成施工任务。8、按照工程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将资料按照规定装订成册,齐全、完整地送交甲方,以便归档,上报的资料必须采用专项资料软件编
13、制,竣工资料五套。9、竣工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未上墙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10、乙方的质量管理要求,必须符合甲方贯标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等证明)。11、乙方应具有与本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保证能力。12、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业绩和信誉。13、乙方须向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合格劳防用品,收到工程款后按规定及时向施工人员支付,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劳务工的纠纷中,对发生的劳务工纠纷应快速、
14、圆满地解决。14、根据税务部门的新规定,为了完善分包纳税管理的要求,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三代核定”资料(1、提供贴花后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一份,2、提供乙方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3、填写“建筑安装企业代征代扣代缴税收核定表”二份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4、提供最近月份乙方单位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显示出税种、税率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份,若遇最近月份“零”申报的,应提供最近月份能确切反映出各税种、税率的盖有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受理章”的营业税、城建税申报表复印件一份,5、其他相关资料,6、如乙方为外地单位则第4条不适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妥代扣代缴税金有关手续
15、,否则由此产生的税金纠纷,重复纳税等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15、遵守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施工区域的整洁,将工程残余材料运至现场规定地点,并集中外运,费用由乙方承担。16、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就安全、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管理。17、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必须支付因此而造成的各类罚款,并承担其他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第十条 工程保修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对其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内容进行保修。本工程的保修期从工程竣工、甲方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该工程的保修期为二年。 2、保修期间,乙方做到每季度回访不少于一次,
16、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后 2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第十一条 其他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会议纪要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本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廉政协议书、治安和消防协议书、规范用工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施工再行分包、转包,如发现再分包、转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的1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的编制,并交甲方审核盖章后送交业主。5、甲方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2.7 向乙方
17、收取综合费用。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按实际施工人数向乙方计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搭伙费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0.2 %向乙方收取。民工宿舍费按甲方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每月收取租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结算以3000元包干。上述费用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6、甲乙双方已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协议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7、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争议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拾 份,甲、乙、见证三方各执正本壹份,副
18、本 柒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见证方执 壹 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以上无正文。甲方: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 合同签约地点:合同签约日期: 2011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
19、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
20、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
21、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