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菏泽市人民广播电台89.1电台合同广告承接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广告。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四、广告投放内容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六、广告文案(样带)、排期、详细费用、菏泽市人民广播电台89.1广播电台年度现行刊例价格(需加盖公章)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
2、并保存。七、广告单价每天 _ 元,一天播出次数_,播出天数_加急费_元,其他费用_元,总计_元。人民币大写( )。八、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广告发布费的100即 元付给乙方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 1、因不可抗力广告播出时间发生变化,乙方会在确定广告播出时间后,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如在播出期间出现问题则按错漏一补三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时间段补播。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含附件一份,附件共一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广告发布时间表7:20、8:50、11:10、11:20、11:40、12:10、12:20、17:20、17:40、18:40广告承接单位(公章): 广告发布单位(公章)地址: 地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