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指航财税咨询有限公司Chengdu Orientation Finance and Taxiation Consulting Co,ltd会计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2011年 号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成都市指航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协助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完善财务制度、帮助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代甲方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2、,定期编制向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资料,协助乙方建账建制,协助出纳员编制银行调节表。二服务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期限到期前 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三、代理范围乙方为甲方具体代理以下内容:1、建帐;2、代理记帐(含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告,装订会计档案);3、简单会计咨询,税务咨询;4、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上述委托内容(不包括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工商年检及变更、社保、报表审计、企业所得税鉴证)的财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26000元/年。如果甲方业务增多,乙方加大工作量,代理记帐费用另再协商增加。另收资料打印费 0 元/年,总计:人民币26000元/年。2、甲方应负责另行支付由乙方为甲方代办工商年检等其他事项代为垫付的相关费用,并酌情收取一定代理费用。 3、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服务费用,须在甲乙双方鉴定合同后一周内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投桥分理处开户名称:成都市指航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021203040120010011776五、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1甲方应建立完整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2、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及时向
4、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的原始凭证的和其他相关资料。 3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会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方便。 4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足额的记帐费用。 5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因虚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记帐服务所需的数据和条件,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协议职责,造成的缴税申报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无论是甲方上门服务,还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30日前交给乙方六、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1乙方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工作责任感的专职责任会计,负责甲方的代理记帐业务,派出的会计人员要做到“礼
5、貌、诚信、规范、专业”。2乙方会计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法等开展代理记帐服务业务。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发展需要,协助甲方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日常会计、税务及帐务处理等方面的业务咨询和解释。4乙方应为甲方做好证件、报表、帐簿、凭证等资料的签收工作,所有资料必须保管完整,用完后应及时交还甲方,并在协议终止时办理好所有工作资料的移交手续。5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应认真负责地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单据,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总帐等帐册,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6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每月月度结束后10天内,与甲方沟通月度财务和应税情况,在取得甲方确认的基础上
6、及时申报各项应纳税款、办好各项涉税事宜。 7乙方应对在为甲方服务工作中知悉的商业机密和资料保密。8乙方应认真协助甲方应对国、地税稽查、进行年报及各类专项税务审计的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单据或授意作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直至终止服务协议。10乙方在涉税事宜中,因自身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税务局系统出错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工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与甲方联系,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为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寻求解决的办法。11、甲方在营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七、其他约定事项八、违
7、约及惩罚1、双方应紧密配合,信守合同,若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其原始凭证, 2、若甲方已经联系两个月拖欠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有甲方承担。3、若甲方已经享受乙方的免费税务登记服务,且合同执行未满6个月而解除的,乙方应支付税务登记的成本费用:小规模纳税人为 元,一般纳税人为: 元。九、其他1、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可续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和新需要,可另订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协议或条款均与本协议同效。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纠纷,尽可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8、,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就有关争议进行仲裁。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成都市指航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
9、,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
10、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11、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