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参加。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
2、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确认任职时间任职谈话任职试用期任职前公示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酝酿、征求意见、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公示考察向上级党委汇报情况对推荐结果综合分析写推荐材料并署名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推荐个人推荐(适用于个别提拔任职)会议推荐个别提拔任职领导班子换届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任职讨论决定民主推荐动议形成工作方案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