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不上班了但未解除合同还发工资吗-什么情况下不上班也有工资.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630089 上传时间:2024-05-06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7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上班了但未解除合同还发工资吗-什么情况下不上班也有工资.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不上班了但未解除合同还发工资吗-什么情况下不上班也有工资.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赢了网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不上班了但未解除合同还发工资吗,什么情况下不上班也有工资 不上班仍能领工资听起来是不劳而获的白日梦,但是劳动法中确实对此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作为 “不上班了但未解除合同还发工资吗?”这一问题的解答,答案取决于不上班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此,赢了网小编将为您介绍不上班仍能领取工资的十种情况。 在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时,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下面是法律规定的不上班也有工资的情况。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放假是带薪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纪念日和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放假也是带薪的。 二、 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年休假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休假。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婚丧假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本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增加7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 三、 女职工保胎、产假、哺乳等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休息,但不计入医疗期,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工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有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按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手术的,从手术当日起应给予两日有薪休假。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经治疗单位证明需要休息的,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五、男职工护理假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为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六、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申请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充当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因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而占用的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七、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九、服兵役期间 服兵役期间从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服兵役期间原用人单位应照发其工资,且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十、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综上可知,“员工不上班也能拿工资”是劳动法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一种保护,只有在特定的场景下才适用,针对“不上班了但未解除合同还发工资吗”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面临了这一问题,想要寻求帮助,可以随时通过赢了网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感谢您的阅读。 · 郑州一男子乘滴滴网约车身亡_责任是否由滴滴公司承担 · 委托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_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 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2018) ·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具体是什么样子的 · 什么是合同审查_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火车站叫花鸡敲开泥巴只剩纸_鸡呢 ·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常见类型_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 购房贷款草签合同后要等多久才能签正式合同 · 年满16周岁劳动合同生效吗 · 保管合同中有哪些违约责任_保管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提存_适用提存的情况有哪些 · 转租商户时原租户不给办手续_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 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有哪些 · 软件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 劳动合同订立有哪些原则_劳动合同履行有哪些原则 · 运输合同承运人有什么义务 · 如何依法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哪些属于有效的合同形式_合同有哪些形式 · 快递合同的性质_由谁向快递公司请求赔偿 ·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吗 · AA制聚餐朋友却跑光男子爬树逃单摔成重伤 · 装修半包合同有哪些内容,签订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 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 ·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签订该合同有哪些条件 ·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 出租物在租赁前被抵押承租人是否优先购买权 · (你的名字)票房破亿说说票房分账那些事 · 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 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金额 · 什么是违约责任 · 最新的抵押合同书写格式2018 · 在合同中要约需具备哪些要件_承诺需具备哪些要件 · 为陌生女子捐肝脏成夫妻器官捐赠的相关法律知识 · 强制性要约收购义务 · 哪些合同是不成立的 · 张惠妹遭小巨蛋封杀_阿妹条款能否促使合同订立成功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 救护车上被索红包_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期限 · 委托合同中第三人可不可以向受托人行使抵销权 · 怎样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 违约金过高标准(2018年)认定、违约金过低应怎样处理 · 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合同 · 合同终止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 光棍节临近“恋爱险”热卖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 仓储保管合同有哪些基本要求 · 签订合同容易出现法律风险的几个时期 · 罗尔再发文称女儿病危个人求助行为暂无法律约束 · 帮别人介绍业务或客户应该签什么合同 ·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范围有哪些_又有哪些构成要件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需要承担的责任故意隐瞒需要承担的责任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 · 买卖合同的无效免责事由有哪些 · 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什么权利_承揽人又有哪些法定义务 · 民间借贷未立借据_借款人能否为起诉维权 · 没签书面买卖合同,口头合同算吗 · 合同条款最核心的要素是什么 · 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_买方卖方应分别注意哪些问题 · 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_如何防范签字瑕疵的法律风险 · 法律对保管合同有什么规定(2018) · 货物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赔偿数额 · 王菲演唱会崩盘_黄牛肆意哄抬票价怎么管 · 两条小黄鱼卖4628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 · 酒店误将燃料当白酒供宾客食用致3人死亡_酒店怎么赔偿 · 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_赠与合同成立标准如何确定 · 劳动合同 试用期薪资填多少 · 未经通知解除合同_解除行为是否生法律效力 ·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_买卖宅基地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分为哪几类_签订补充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 Note7“安全版”烧穿地毯产品质量责任怎么承担 · 委托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 买奔驰竟是13手购车合同是否可撤销 · 什么是电子合同_电子合同有哪些特征 ·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效力比较 · 航班遭插队延误_机长让乘客下机抗议_航班延误怎么赔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 ·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应否支付租金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资格标准有哪些_受赠人资格标准如何确定 · 合同法 · 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公司后来制定的规章制度冲突怎么办 · 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_订立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 合同履行完毕期满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 技术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 什么是转委托_转委托需要哪些条件 · 男子被准岳母逼签合约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 什么是委托合同_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违约中赔偿损失有哪些特点_法定赔偿有哪些原则 · 业主停在室外的摩托车丢失_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 审查购销合同的四个重要问题 · 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吗 · 债务合同中债务人玩“失踪”_债权人可否提前解除合同 · 伪造母亡证明卖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及赔偿 · 民间借贷利率约定不明借款人应否支付利息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什么情形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 · 何为买卖合同的质量保证金_质量保证责任能否与违约责任并用 · 购销合同违约金有什么问题 ·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异同点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印发《关于做好当前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解决原大石桥镁矿耐火材料总厂拖欠职工工资的通知 · 对安康铁路分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 · 财政部 · 无锡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选聘法律顾问机构的公告 · 调整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 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若干规定 · 石占才等3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 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 表彰第二届襄樊市模范公务员集体和襄樊市模范公务员的决定 · 山东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 完善<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 调整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周文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五”规划的通知 · 印发辽宁省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定员定额》行业标准的通知 · 建设部 · 印发《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 · 福建省厦门市引进人才政策待遇完全手册 · 印发《哈尔滨市企业职工退休 · 人事部业务培训班管理暂行规定 · 下达2002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任务的通知 ·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 重庆市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公布第三批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名单的通知 ·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 安徽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 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费补助办法》的通知 · 请安徽省纠正按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和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等方式征收地方人防 ·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 劳动争议处理若干问题解答意见 · 黑龙江省财政厅 · 统计2001年人才市场和人才流动基本情况的通知 · 落实2002年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通知 · 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 贵州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 成立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的通知 · 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计算口径及执行程序问题的通知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 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公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苏州市民政局 · 在全区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督查工作的通知 · 贵州省物价局 · 贵州省物价局 · 软件人才的若干规定 · 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淮南市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 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相关法规2018最新》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 · 对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 江西省食品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办法 · 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 · 印发《襄樊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开展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的通知 · 温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 钟型泰 · 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 ·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 做好2001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公布造价工程师注册名单的公告 · 对四川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 对青海省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 对贵州省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 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 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 建立企业岗位工资制度和修订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 · 2001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中共山西省委 ·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办公厅市总工会拟定的天津市政府系统与工会组织联 · 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张仁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 · 制定劳动就业服务暂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填报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 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广东省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 · 调整普通高校教师职务系列评审权的通知 ·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印发《连云港市采矿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调整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周尚前秦志仁同志免职的通知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志松任职的批复 · 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