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3
商户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50号4楼
乙方:
地址:
一、 总则
为了保证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采取协议方式,合作推广通联支付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利润、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特约商户提供各类产品受理、资金清算及相关服务。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地区开展所有通联业务(除资金业务外)商户的(以下简称商户)发展、签约和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风险调查等工作。
3、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中的阶段性市场拓展目标,甲方按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未达标,甲方有权调整合作区域、(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中的约定内容或取消乙方合作资格。
4、甲方若发现乙方擅自在双方约定以外的地区从事相关业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在该地区商户的收益分润,并视情况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并终止本协议。
5、甲乙双方原则上按照商户手续费收入分配比例承担受理风险。对于由乙方过失引起的风险则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优先从乙方收益分润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对于甲方渠道引起的风险或过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户签约所需的通联支付《特约商户银联卡受理协议书》、《信息调查表》、《实名支付注册登记表》等等相关协议范本及受理手续费扣率标准,及相关查询权限。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商户银行卡交易的调单、退单、银行卡风险调查及实地核查等工作。
8、甲方收到相关机构的调单、退单等需求,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列明调单、退单处理的具体要求和最迟回复日期。
9、甲方应按照《收单管理办法》及《银联卡争议处理实施细则》处理相关差错交易,对于外卡的处理方式遵循相关卡组织规则,甲方应尽可能保全双方利益。
10、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分润,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支付延误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11、甲方由于风险原因关闭商户交易,应及时通知乙方。
12、甲方有权调整以及制定《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根据相应制度管理合作伙伴。甲方应向乙方公示相应制度,公示方式包括不限于网站、书面、邮件等形式。
13、甲方发现乙方拓展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冻结该商户结算资金,乃至立即停止该商户POS收单服务,如乙方知晓并参与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v 涉嫌套码、移机、虚假申请等,以及有调单失败风险等违规情况;
v 涉嫌参与洗钱、套现、赌博、侧录等违法犯罪活动;
v 无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或商户使用甲方POS进行交易;
v 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
v 甲方认定的其它风险事件或违规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甲方授权地区开展商户拓展等相关业务,对自身发展的商户负有风险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受理风险。
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范要求发展商户、办理入网手续、投放机具、服务等相关事宜,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各类风险排查等工作,防范风险。
3、乙方应确保商户入网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如因乙方提交的商户入网资料不真实、不准确造成任何业务风险,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在开展业务时需遵守甲方制定的《代理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5、乙方有义务达成(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中阶段性市场拓展目标,并接受甲方考核。
6、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商户管理机制,并对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管,若发现风险商户应及时处理并通知甲方。
7、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向甲方获取手续费分润。
8、双方合同期限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同意甲方在乙方的手续费分润和风险保证金内扣除。
9、在甲方行使权力扣除保证金的情况下,若保证金余额低于本协议约定金额,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按合同约定金额补齐保证金。
四、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共同确定各阶段市场拓展目标,详细内容请参考(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乙方应达成阶段性市场拓展目标。
2、甲乙双方采取手续费分润的模式,具体分润比例详见《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
3、甲方允许乙方拓展全国性连锁型商户,异地维护工作可由甲方协调其他合作伙伴代为服务,具体分润模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是乙方唯一合作代理方,即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内以任何方式代理任何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类似机构、公司以及个人的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反之异同。
五、加盟费
乙方须维护甲方良好品牌形象,且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品牌加盟费伍万元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加盟费。
六、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并全面履行与甲方的各项协议,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账户名称: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
2、因乙方或乙方签约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收相应金额。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补足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
3、协议终止后180天,乙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无违约、违规情形的,且不再发生损失的,甲方退还保证金余额。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任一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任一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3、由于不可抗力及国家法律规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5、合作期间内,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须提前六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法律损失。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包括各自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雇佣人员)中的任何一方均应对双方的合作内容等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其使用,不得将前述信息、数据、资料使用于本合约内容以外其他任何用途。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约定
1、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此协议转让、外包给第三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到期前30天,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是否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通联支付江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并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甲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